看着这条消息,一股后悔的情绪出现在了我的心头。
我下意识的拍了一下我的嘴。
真欠!
好好的,说什么我会做饭?
“今天晚上可能有客人要来,不知道怎么办呢。”
“好吧,那你可能会很忙吧?”
“忙啥?再忙也要陪你。”
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我跑到我老妈他们卧室拿了一些钱下去买啤酒。
当然,不是用来喝的。
嗯……最起码不是给我喝的。
这是因为我老妈只会做一个硬菜。
好像是煎鱼还是炒鱼啊?
看不太懂,总之需要啤酒就完了。
其实,我本人是不喜欢喝酒的。
真的不喜欢。
对于我来说,喝酒还不如喝果粒橙呢。
但是,独自一人在外地,总有一些应酬是少不了的。
那些饭局,并不是想不去就不去的。
大人们可能觉得那只是小孩子的过家家。
但是,小孩子却把这些看的更加重要。
和一大群人聚会,还不如找一二知己好友,高谈论阔,小酌一杯。
人多了,规矩就多了。
酒的味道,也就变了。
在家里的聚会上喝酒更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酒,我能喝很多。
曾经因为一个小游戏,我独自干翻了我们一个宿舍的。
但是,我讨厌麻烦。
敬酒,打圈,阿谀,奉承。
若是这样,还不如不喝。
所以,我在家里更多的情况下是不喝的。
能不喝就不喝。
在外面也不常喝,友情,似乎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愈来愈淡泊了。
作家,是一个不需要朋友的职业。
这个职业,没有人能真正意义上的帮助你。
或许责编能给你一个不错的推荐位。
但是这个完全不需要你去刻意打好关系,只需要体现出你作品的价值就好了。
一切,拿利益来说话。
有的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也会想。
我的这些朋友有什么用呢?
一个个的,不是我自视甚高。
他们就是一群吉祥物。
和娜娜的聊天也告一段落了。
发过去了消息,但是并没有回复,然后我就给手机充上电,开始打扫屋子。
每次家里来客人都要这样。
有的时候我都不希望有什么聚会了。
太麻烦了,还要打扫屋子。
大概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我老妈回来了。
然后告诉我。
“他们不过来了。”
“……”
我看着刚刚打扫完的屋子一时之间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比较好。
默默地拿起手机,窝在沙发的角落,开始码起字来。
写东西的时间需要提前,因为白天她会没有时间。
为了能把这个刚刚认识的朋友留在身边。
我可以舍弃一些东西。
过了一会儿之后,我默默地拿着一个小板凳坐在了插排旁边。
说句实在话,这个插排真的好短。
所以这个有什么用呢?
真的好想找一根电线给他接长一点。
我有些留恋的看了一眼舒适的沙发。
我第一次做这种电工活儿的时候。
是我四年级的时候。
那个时候,我老妈跟我说,想看电视,就自己弄一个插排出来。
那里有插座和电线还有插头。
然后大概十分钟左右,我就做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