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他需要为自己长远开始打算。
位列仙班啊……
在客厅转了一圈后,回到屋子里面,躺在床上的庄子休想。
如黑无常所说,如果自己成为了世界级的大明星,然后重返天庭,那么自己到底是直接成仙还是……
这样想着,他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一夜好眠,庄子休的生物钟并没有变年轻而改变,或者说,正因为他变年轻了。所以才能在早上六点钟,天还没亮的时候就睁开了眼睛。
拿出了属于这个时代的诺基亚N81看了看时间。
六点十五。
刷牙洗脸完,确认自家老爸老妈都没有回来,或者回来又走了之后,庄子休不得不振作起来自己做饭或者觅食。如今手机还没开始智能起来,也就意味着没有饿了么,所以重来到这个时代就没吃过东西的他只能被迫出门。
趴着窗户看了看天气,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到。
但是隐隐约约的,透过路灯还是能看到外面的风平浪静。
“看起来是不下雪了。”
这样想着,他准备穿衣服出门。
走到衣柜前,打开衣柜,随后他得到了冲击。
“这是几年前的我么……”看着衣柜里面的衣服,除了难看到死的T恤外,其他的衣服一顺水的黑色,外套上涂抹这花花绿绿的图案,就算是外面的裤子,都带着一道道流苏。甚至羽绒服外,还扣着DIY制作的银钉。
“非主流啊……”
记忆似乎因为这些衣服而回归。
2007年,正是非主流肆虐的时候,各种葬爱,媉喜欢你ヾ大行其道。
而身为一个追求潮流的年轻人,庄子休理所当然的走在时尚最前沿。甚至还加了好几个家族。
把自己整个的衣柜从里到外都翻了一个遍后,庄子休认命地套上了一件纯色T恤然后裹着羽绒服出门了。
庄子休家住的是以前苏维埃建的三层老楼,因为楼层少,所以邻里街坊,一左一右的都认识。这也是为什么他老妈老爸挺放心他自己一个人生活的原因。
当然,这样的情况两年后就会改变。
因为拆迁。
零七年的早市还弥漫着一种真诚的味道,走进一家记忆中的早餐店,这个摊位简陋得有些原始,夏日里的时候会露天摆放,到了冬天的时候就搬到屋子里面烧煤炭,虽然取暖效果微乎其微,但可能胜在有情调。
庄子休走进店里,几张年代久远的小木桌随意的摆在那里。木筷放在铁皮桶里,斑驳的铁皮桶摆在木桌上,给人一种年代久远的感觉。
“老板一碗豆腐脑,两根油条!”
“好嘞!”
老板麻利的盛了一勺豆乳放在碗里,将卤汁均匀的浇在豆乳上,然后端到庄子休前面。
被切成细细的木耳丝和豆腐丝静静漂在卤汁上,白瓷勺舀起一小块豆腐脑,将它送到嘴中。白嫩的豆乳蹭过牙齿滑进喉咙。卤汁的鲜香在齿间四溢,那种感觉宛如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