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是巡夜的保安过来了。
就是保卫处的那些混蛋。
王浩迅速转身,助跑,跳上篮球场旁边的围墙。
围墙大约有三米高。平时需要两个人互相帮助,才能爬上去。
然而现在,王浩轻轻松松的就跳跃上去了。
双手在墙头上一撑,稳稳当当的落在了外面的草丛里。
“咦?人呢?怎么不见了?”
“队长,那小子跳围墙出去了。”
“就一个人?”
“就一个人!没有同伙!”
“这么能跳?是篮球队的吗?有没有认出来是谁?”
“没认出来。但是肯定是篮球队的。”
“天亮以后去篮球队认人!”
“收队!”
王浩暗暗冷笑。
篮球队?也好。
这个黑锅正好让篮球队的人背上。
平时篮球队的那些家伙,看其他人都是眼高于顶,目中无人的。正好是给他们添点堵,给他们找点事干。
尤其是学院篮球队的队长林千羽,是个吊的不行的家伙。几次找王浩的茬。
王浩以前不是林千羽的对手。只好是忍气吞声。
现在长本事了,自然要反击了。
顺着草丛向外走,乃是一条山路。
顺着山路下来,就是著名的不夜村--北罗村了。
紧挨着大学城,北罗村想要不发达都难。在外面租房的人很多。三更半夜的也有不少人出来寻欢作乐。
很多毕业生离开学校以后,第一个落脚点,就是北罗村。
原本很小的北罗村,不断扩张,渐渐的变成一个城镇了。
衣食住行,在这里全部都能解决。
户籍人口只有几百。但是外来人口好几万。
虽然是凌晨三四点的时间,北罗村也是非常热闹的。
如果是不看时间的话,多半会以为现在还是晚上七八点的时候。黑压压的都是人头。
各种叫卖声此起彼伏。狭窄的过道上人来人往的。充满了生活的气息。
村子里面的过道,本来就是很狭窄的,宽度还不到三米,还要被占了一边摆摊,可想而知,剩下的空间能够有多大。
人多的时候,几乎是要错身而行的。如果是胖子的话,还得找好地方才能交错而过。
王浩出来,不是要买吃的,也不是要买穿的。
他是要找一些人来发泄。
找谁?
小偷!
王浩最恨的就是小偷!
从小到大,他和小偷打交道的次数非常多。
他已经锻炼了一定的眼力,能够在人群里面分辨出,谁最有可能是小偷。
虽然不是百分百准确。至少也有七成把握。
比如说,不远处的一个西装男。
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带着金丝眼镜,还提着黑色的公文包。
可是,他总是不经意的往人多的地方挤。
公文包的下面,是开了口子的。手可以从公文包里面伸出去作案。
现在,西装男东张西望的,显然是没有找到合适的下手目标。这年头,带钱包的人不多。手机也基本上是拿在手里。不好下手。
王浩漫不经意的走过去。
西装男看了他一眼,将他忽略了。
显然,王浩的身上没有什么油水。连多看一眼都懒。
王浩和西装男错身而过。
忽然用力一撞。
直接将西装男撞到了旁边的摊档上。
那个摊档是卖炒板栗的。被西装男一撞,顿时火星四溅,一片狼藉。
滚烫的铁砂,还有烧红的火炭,落到了西装男的身上。他的屁股刚好是坐在了滚烫的铁锅上。他顿时就惨叫起来了。
王浩趁机消失在人群中。
后果?
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西装男心里没鬼,肯定会报警的。
如果警察来抓他,他肯定会为此事承担后果。该赔偿赔偿。该道歉道歉。
但是,王浩百分百断定,西装男不敢报警。对方的身上有屎,是不可能去找警察的。或许,这个西装男在警方那边,可能还会有案底。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小偷也不是什么风险都没有的。没进过宫的小偷,几乎没有。
对于小偷来说,他们宁愿进宫,也不愿意被群众当场抓住打个半死。
被警察抓住。警方要文明执法,处置最多就是拘留。
但是被群众当场抓住,绝对打个半死。
搞不好双手就废了。
王浩要的就是后者。
他要将对方推出去,被群众打残。
他不动手。
他只是搬运工。
忽然感应到属性面板有变化。
查看。
发现妖气值居然下降了足足300点!
不错!
有前途!
原来揍小偷也能消耗妖气值啊!
好事!
绝对是好事!
继续!
继续!
很快,他就物色到了第二个目标。
这个小偷也是装扮的人模人样的。穿着理工大学的校服。还背着双肩包。外表和学生一般无疑。
他还戴着耳机。好像是在听音乐。可是,王浩早就看得清清楚楚。他的耳机根本没有塞住耳孔。
换言之,戴着耳机听音乐,只是假象。
目的是为了掩饰自己。
他摇头晃脑的听音乐,其实是借机观察四周的动静,眼神非常飘忽。
可是,他暂时也是没有找到下手的目标。
这年头,小偷的生意其实也不太好做了。
微信和淘宝,让小偷的业绩,直线下降。据说很多人都转行了。
但是机会始终是有的。
听音乐的脑袋忽然缓缓的停住了。
却是那边有一群装扮时髦的女子,一边抽烟,一边吃麻辣烫,手机放在了桌面上。
清一色的爱疯啊,有的还是最新的爱疯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