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很快就发现了,在盘旋公路边的一小段路上,有一摊血迹。
这个血迹,呈现出既不是“滴落式血迹”,也并非“擦拭式血迹”。
血迹比较发散,地上有一小滩,在公路边的石墩处有一小片血点,就像是被溅起来似的,称之为“喷溅式血迹”。
这种“喷溅式血迹”,是由于受到外力,例如刀和棍子敲打,而让受害者自身的血液喷出。
由于喷得很快且突然,血迹会呈现出扩散喷溅。
就如同是一支吸满墨水的钢笔被重重一捏,一甩,喷了出来。
血迹是人体伤亡的必然产物。
通过血迹,可以确定作案性质,也还原了案发现场。
在这座山上,在这个没有摄像头的山上,田中良就是这样一直走来走去。
不断地假设推测,而确定了一种较为可能的案发真相——
昨天夜里,陈水生将摩托车不知道什么原因停在这里。
而后,后脑被人从后面,用砖头或者棍子偷袭了!
陈水生昏迷在地上,那个袭击者又在他的头上敲了六七下。
然后,袭击者把陈水生和摩托车,从公路上推下山坡。
由于陈水生当时是昏迷着滚下去的,所以身上除了擦伤以外,并没有其他严重的伤痕。
而摩托车也是保持着一侧与地面的石块摩擦着“滑”下去的。
这个袭击者,应该是想制造成陈水生由于车祸遇害的现场。
只是袭击者并没想到,陈水生居然没死。
田中良得出结论——
这起案件并非意外,有行凶者!
“如果定义是谋杀,那案件我们就不再管了,要交给刑侦队去查。”协警小刘说。
“嗯。”
田中良思索了一下,是可以这么做,毕竟刑侦队这方面的经验丰富。
“但这也可能不是谋杀。”
“不是谋杀?”小刘一愣。
“我说的是,可能并非有预谋的杀人。”田中良解释。
“有可能就是个贼,从半路看到陈水生经过,然后跳出来打劫,结果从后面给了陈水生两棍,给重了,以为陈水生死了,就慌里慌张地把陈水生和摩托车扔下山,造成车祸的假象而后逃逸。”
“这不是也是犯罪行凶吗?”
“这就难以定性了,它的主体可能就是一起抢劫案,如果是抢劫案,由我们派出所查更稳妥。”
“因为我们比刑侦队更了解这边的情况。而且现在陈水生并未死亡,事情并不明确。”
“那现在应该怎么办?”小刘抓了抓头。
不知道为什么,田中良突然就很想去追查这个案子。
因为这应该就是他在职期间的最后一个案件。
不过还是要按照规矩来。
于是他让小刘将此事通报刑侦队,他看了看手表,目前距离案发已经过去12小时,还剩60小时。
破案的关键,就在黄金72小时内。
咦?
他看着这条公路,忽然又想到了一件事。
这条公路在昨天是有车路过的,那辆载满嫖客的小货车开过,时间也差不多吻台。
那辆车上有没有行车记录仪?
会不会拍到什么?
他赶回派出所,果然从小货车上发现了行车记录仪。
观察后并无所获。
不过在提审其中一个“嫖客罗某”的时候,却得到了一个重要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