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泉洞!
黎一是这样叫它的,在寂落之森那座小型灵脉左侧五公里之外的地方,有一个三丈深的洞穴,因为洞穴旁有一个泉眼,所以命名为地泉洞。
根据涂灵所说,这个洞穴从它太太太太祖宗的时候就存在,但是从未有人在此居住过,环境也算安全。
“主人,山中有一种异兽,善挖掘,能开山,如果能得到它们的帮助,那我们就无需担心灵脉的开采了。”
在他身旁,坐着一只雪色白兔,耷拉着爪子与他说道。
“哈?涂灵,这灵脉还没打下来,你就想着开采?”
黎一面部抽了抽,能不能干掉百兽王还是另外一回事呢。
了解过才知道,这家伙已经将方圆百里的兔子全都收入麾下,为了便于管理和消息接收,这家伙还发明了一种非常高智商的方法。
每隔百步就有个兔洞,隔一里设一窝。
一但有人类或者狼群入侵,各窝之间相互传达信息,最后传入涂灵自己的耳朵。
所以,即便两兔子追不上自己,也能通过自己的子民来获得他的情报,这简直是一大杀器啊!
试想,有谁会注意到一只毫不起眼的兔子竟然是个探马。
“我能感觉你的气息,远比那百兽王要强不少,应该是可以战胜它的。”
涂灵倒是满不在意,它相信自己的眼光,能够继承那个力量的人绝不是一般人。
“你可太高看我了,知道我以前是做什么的吗?伙计——酒馆打杂的,毫无半点战斗力的那种。”
不由得暗翻白眼,这货真看得起自己,他可是毫无半点习武经历。
“您不必太过自谦,您的全力一击我与涂丽又不是没有见识过,撼山碎石,绝非一般的武者之辈所能相提并论的。”
“咦,人类世界的词语你是怎么学会的?”
他不由得感到一阵意外,即便开了灵智,也不可能进化的这么快啊,何况是词语的运用。
“是这样的,在我族里,有从人类世界而来的兔子,大多是富贵人家丢弃的,掌握的东西倒也不少,被我拜为上宾。”
“如此,也算是够牛掰了。”
心中狂汗不已,一只被人类丢弃了的家养兔子在野兔圈里竟然这么吃香,那那些流浪狗流浪猫之类的——还不得上天?
“主人,刚刚我说的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它们真的超级厉害。”
“你说的不就是穿山甲吗?”
虽然不曾亲眼见过,但是听酒馆吃酒的说书先生提起过,这穿山甲乃是奇兽,有开山凿洞之能,非常人能及也。
“我的天,主人你简直就是个神啊!你是不知道啊,开通灵智之后的穿甲山一刻钟的功夫就能凿出我们现在住的这么大的洞穴出来。”
涂灵匍匐在地,一副敬佩无比的模样。
“这事容后再议吧,当务之急还是要先解决百兽王,抢占灵脉。”
黎一罢了罢手,他并不着急,涂灵说的没错,在住在这座山洞的几日里,自己可不止一次练习过自己对右手力量的使用。
如今差不多已经可以随心控制力量的大小了,当然这很难。
为此他不知捏碎了多少石块与鸟蛋,不过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
涂灵还要说些什么,但是注意到涂丽忽然跑进了洞穴之中,慌慌张张地,边跑边说:
“不好了,我们这边过来武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