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新家的生活跟出生的那个家没多大区别,一样的困苦伴随寒冷。但我还算满意,盖因为这家的人类要和气多了,自从知道了尊严这东西,我就变得很在意这个。
跟出生的老家一样,我小时候这边吃的也不好,原本我是不知道自己吃的不好的,但偏偏隔壁的人家是个富户,所以他们家的狗也是富户。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从那位邻居那,我第一次知道原来除了面食还有肉这东西。
不过,无所谓了。人类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我觉得很有道理。……
随着越来越大,我终于发觉了这世界的广阔,河流,田野,还有那香喷喷的花草,我很喜欢出去游玩。
不过,对狗类来说,出去玩也不总是愉快的。跟人一样,狗也有各自的地盘,有时候路过了打架总是免不了的,有的是单挑,有的是群殴。说到这,我不禁想起了一年前的那次大战……”
一篇文章又是一气呵成。对楚朗来说,编个好故事并不是什么困难,经历过未来信息时代,这种超乎想象的阅历变成文字不自觉的就会格外出彩,或者出格!所以,他应该注意的是怎么契合时代,不要闹笑话才好。相对来说,动物的视角来讲故事总是要有趣的多,也不用太担心穿帮。
等晚自习结束,楚朗就把稿子交给了周静侠。
匆匆看完了,周静侠一个劲的感慨,“我现在算看明白了,文字这东西不可信。瞧瞧,这么荒诞的故事,让你写的跟真的似的。”
“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
楚朗笑道:“想让读者完全沉浸在故事里,需要的是完全把作者的情绪包裹在文字里。不能过火也不能单薄,句句直戳人心。可惜可惜,我还没有那个本事啊。很多时候情绪就在心头,想表达却总少了贴切跟味道。”
他以为,文学的最高水准就是让读者沉浸其中,用文字影响读者的喜怒哀乐。高明的作者绝不赘言一个字,一句话让人痛哭流涕或战栗不止。他很清楚,自己离这样的水准还差的远。
“啊呀!”周静侠惊呼道:“我也是这样啊。真羡慕那些笔力好的,我脑子里那么多有趣的事,写出来却干巴巴的,毫无意趣了。”
多数人心里,大概都有一个作家梦,楚朗也一样。而且只有自己开始写东西了,才会知道让文字听话有多么的困难,也更会对优秀的作品保持敬意。
就像现在,如果想,他其实有很多后来的经典作品可以抄,但自知水平不够,抄了基本就毁了一个故事,更毁了一个作品。不到特别必要的情况,那实在让他心里过意不去。
俩人一直聊着,不知不觉班里已经空荡荡的了。
啪!
连电灯也熄了。
聊天戛然而止,楚朗连忙站起来。
“聊过头了!都熄灯了,回去吧!”
教室没有灯光,外边也没有,加上今天又是阴天,俩人几乎什么都看不清了。
摸摸索索的,他们收拾了东西,又磕磕绊绊的往门口走。
“你走慢点,我害怕!”
楚朗刚到门口,后边突然传来周静侠微颤的声音。
楚朗听得一愣,揪了揪耳朵,直以为自己幻听了。
“这你怕什么?怕我怎么着你?”
“我最近在看聊斋呢……,我的妈呀,不能提不能提,太吓人了。”
到了门口,周静侠连忙快跑几步,冷不防让门槛绊了一下。
楚朗眼疾手快,连忙用胳膊一挡,搂着她又拽了回来。
这样的环境,遇到这样老套的情节,总不禁让人胡想。
于是,气氛很快有些尴尬起来。楚朗撒开手,连忙装作不在意的道:“要不我送你回去?”
“嗯。好吧。”周静侠小声答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