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听美好,但是早恋注定不能光明正大,六成可能见光死。所以他们在学校表现低调,回去了打电话弹吉他唱歌哄女孩睡觉。
三餐一起吃,要不是女孩有家长接送怕是还要送女孩回家。
后来他在一天回家的时候被打了一顿,下手的人也没揍多狠,只是告诉他,不该肖想有主的人。
中二的台词,中二的发言,他觉得好笑。
但是没过两天,他就看到女孩挽着别人的胳膊逛街,后面坐上了那个人的机车。
嗯,笑得可好看,眼睛里的喜欢他可太眼熟了。
和平分手,没有争吵,只有女生说的一句,“对不起,谢谢你。”
他的喜欢,最后也就是一句,“没关系。”
我觉着这怎么着都挺憋屈的,他也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不是?
但是当事人是这么说的:“我总不能阻止她奔向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吧,就算那个人可能不是她对的人,但是只有在她喜欢的人身边,她才会快乐。”
所以他自认为自己付出颇多,成全了他喜欢的女孩。
他是真的喜欢惨了那个女孩,所以后面惹上了一身麻烦。
女孩和她喜欢的人分分合合,那个女孩大概也是喜欢惨了另一个人。
所以她拼命折腾自己,割腕、绝食……一边自残一边跟他说她对另一个人的喜欢。
而她喜欢的人也有自己喜欢的女孩,那个女孩很干净,是她喜欢的人放在心尖尖上宠着的女孩子。
这里有两个他,也有两个她。
还好另一个她并不喜欢这一个他,不然故事的狗血程度又要上升个档次。
好像说得有点长了,那就先讲到这里,下一回再好好掰扯掰扯、讲完这第二个故事。
时间不早了,晚安,好梦。
晚安不是只说给喜欢的人的。
还是说给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