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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五绝惊艳

桥文让萧大郎念这首诗,只是因为这首诗的语调平缓圆润,适合诵读来纠正口吃,也没想那么多,随手就给他写了下来。

萧大郎知道桥文不想出风头,没想到无意中还是给桥文带来了麻烦。

唐朝人喜欢诗歌,比起现代人喜欢流行歌曲要疯狂得多,这主要是在唐朝文化娱乐的形式相对较少,诗歌这种形式最适合人们抒发情怀。

唐诗渗透到了唐朝整个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科举考试要作诗,各种应酬要作诗,婚丧嫁娶都要作诗。新郎要见新娘,要做借道诗、上轿诗、进门诗、挑帘诗,跟现在要红包一样麻烦。

唐朝人人都喜欢作诗,李世民、长孙皇后都是知名的诗人,其他的文人墨客、达官贵人、贵妇淑女、青楼女子都喜欢作诗,就连在田间耕作的田舍翁,也会做打油诗。

唐朝著名诗人的待遇,就跟后世的明星一样,走到哪里都会受到粉丝们的围观。荣耀是不假,就是太麻烦了。

一旦桥文真的出名了,来的可就不只是萧大郎的直教一个人了,整个丁二巷恐怕都不会安宁。

桥文会整天被一大群诗词爱好者包围,对于桥文来说,就像是赵本山小品里所说的那样,就是一群病人在讨论病情一样。桥文可没这个闲工夫,烦也烦死了。他还有多少大事儿要干,可不愿意惹上这样的麻烦。

桥文正想着如何处理此事,楚韵儿已经两眼放光,崇拜地说道:“哇,桥先生,还说上次那首诗不是你写的,这首诗就更厉害了。”

李白的这首写远客思乡之情的诗,诗以明白如话的语言雕琢出明静醉人的秋夜的意境。它不追求想象的新颖奇特,也摒弃了辞藻的精工华美;它以清新朴素的笔触,抒写了丰富深曲的内容。境是境,情是情,那么逼真,那么动人,百读不厌,耐人寻绎。无怪乎有人赞它是“妙绝古今”。李白的这首思乡之作,被称为“千古思乡第一诗”,感动了古今无数他乡流落之人。

楚韵儿受过良好的教育,对于诗词的鉴赏力极高,看到了这首诗,马上又被震撼了。

桥文望着楚韵儿这个文艺美少女发痴的样子,担心她会出卖了自己,于是说道:“二娘子,这首诗真的不是我写的,就跟上次那首诗一样,我都是听那个过路的老先生说的,他当时一下念了两首诗,我觉得好奇就给记下来了,可别出去瞎说。

我本身不会做诗,万一人家来跟我探讨,我答不上来,那可要让别人笑话死了。”

对于桥文的说辞,楚韵儿一个字儿都不信。她说道:“你还狡辩,我就知道这诗是你写的。”

桥文哭笑不得,拱手说道:“姑奶奶,我求你了,你可千万别出去乱说。如果你要是泄露这个秘密,咱俩以后就不是朋友了。”

楚韵儿没想到后果居然如此严重,她咬着牙说道:“那好吧,我就替你保密。”

萧大郎回到了学堂后,对直教说道:“我那位邻居说了,他是偶然听别人说的,这首诗根本不是他写的。”

直教很失望,不过,他认为萧大郎说得很对,他那个邻居只是一个辍学的学子,怎么可能做出如此惊艳绝俗的五绝来呢?

红豆》早已经家喻户晓,《静夜思》这首诗首先从算学传到了太学,很快也在长安城风靡了开来。

《红豆》和《静夜思》这两首唐诗五绝横空出世,在长安城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国子监博士常林涛被尊称为唐朝第二诗人,他对于太子府詹事王乔恩被称为第一诗人,心中颇为不服。

可是,王乔恩有几首作品的确是写的不错,他暂时拿不出更好的作品来,对此也无可奈何。

常林涛看到《红豆》这首诗的时候,认为自己与这首诗作者的水平相差太远。

当他看到《静夜思》这首诗词诗的时候,忍不住拍案叫绝。他可以断定自己包括王乔恩在内,和这首诗的作者的水平,绝不在一个层次。他可以肯定这自己写不出这种水准的诗,王乔恩也拍马不及。

他马上就对自己与王乔恩的名次之争感到汗颜。

常林涛现在的心态倒是平静了下来,不再为争夺诗坛领袖地地位而耿耿于怀。他虚心地学习这两首诗的精华,反而感到自己的境界提升了不少,

此时的唐朝第一诗人王乔恩的看到《静夜思》的时候,心情却极其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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