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毛笔视为古代唯一书写用具,那就大错特错了。中国自古以来皆有硬笔字的承传。
毛笔的弊端很明显写得慢,不方便记录,故而也有硬笔书法一说,用于快速记写或者随身携带,灵感而发时记事记物。汉代就现过一种竹锥笔,类似西方那种蘸着墨汁写字的钢笔。
李元瑷口中的铅笔就是类似铅块的有色矿石炼制成的笔,并非后世石墨与粘土制成的铅笔。
李元瑷来到大殿一侧摆设的盆栽,详细说道:“就如这个盆栽,你视线能看到的地方就是正面,而看不到的即为阴暗面。这正面的事物很容易就绘画出来,而素描的关键就是将这阴暗面通过各种方式画出来。这样结合正面绘画,就有了层次感,立体感。”
他也不知这种解释对不对,合理不合理,更不知长乐公主是否听懂。只能除去一些后世专用词,怎么直白怎么来说。
长乐公主有些似懂非懂,道理简单只差领悟关键点,一个开窍。
正当他们关于素描聊的入神,一个温文尔雅的青年走进大殿。
“见过商王、公主!”
青年人不过二十出头,一袭锦缎青衣,完全属于这个时代文士的打扮,没有一点值得说到的地方,朴素无华。
来人正是长孙无忌的长公子长孙冲。
李元瑷忙起身回礼。
长孙冲给李元瑷的第一印象极佳,身为大唐王朝第一重臣的长子,面前这位没有半点的贵公子的气派,反而彬彬有礼,让人心生亲近之感。
“听说殿下来了,冲迫不及待的赶来相见。”
“宗正少卿客气了!”李元瑷道:“少卿来的正是时候,我有事相求。”
长乐公主身旁的侍婢这时走了过来,接过长孙冲身上的大衣。
长孙冲请李元瑷入座,自己坐在了上首。
李元瑷看着左右分开坐在上首的两人,心底忽的心生怪异。
之前在殿外尚不觉得,现在两人坐在一起。
那感觉就特别不适应……
长孙冲属于正常身材,用后世的算法差不多一米七出头,跟李元瑷前世差不多。
古代有一个奇葩的现象,高的特别高,矮的不说特别矮,平均身高却比不上后世。
长孙冲并不矮,可他摊上了仅腿长就一米一,全身一个一米八五的媳妇?
两人坐在一处,真的特别碍眼。
明明是男才女貌的一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