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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大唐球王

苏定方想了又想,自己性子直,不善于溜须拍马,一个错误耽误了自己半辈子的前途。

如果再得罪这个炙手可热的商王,那岂不是一辈子都要在左武侯府混日子?

如他这样一身军略武艺的名将,自己无仗可打,看着他人不断立功,那是何等残忍之事。

“也罢,就看看那裴行俭的成色,真要不收,他也奈何不得自己。”

犹疑再三,苏定方憋出了一句:“可以看看。”

李元瑷笑了笑,也不再强行推荐了。

裴行俭的能力李元瑷是看在眼里的,哪怕是不从军,以他的才智以及机敏,一定会有一个很好的前程。

但是不会带兵的裴行俭,还是裴行俭嘛?

只是现今的裴行俭因为殿试的缘故,已经成了状元郎。尽管这个时代的状元不咋地,远不及后世辉煌。

可便是如此,也不可能如历史上一样,给编入左武卫跟苏定方做一对难师难徒。

没有苏定方的指引,裴行俭十之八九就是一个文臣,而非兼之文武的儒将。

既然遇到了,那就撮合一下,成与不成就凭天意了。

裴行俭又跟他非亲非故的,只因他历史成就惊艳,不想白白荒废了他的天赋,拉一把足以。

两人一路闲聊,不知不觉已到渭水之畔。

国子监、弘文馆的学生们已经成群结队的汇聚在一处了。

能进国子监、弘文馆的大多都是皇亲贵族,牵马带犬,遛鹰走兽之人比比皆是。

唯有极少数的,一人一弓一马。

孔志元这位国子监祭酒可谓老当益壮,策马来到众人前,中气十足的说着注意事项,然后真如苏定方说的,给所有人准备了火折子。

对于学子的安全,这位祭酒还是很上心的。

李元瑷目光在人群里巡视着,见了好些熟悉的面孔。

如李孝恭的儿子、李道宗的儿子,魏征的孙子、程妖精的孙子,尉迟恭的孙子等等,这些皇亲功勋之后,凭借自己爷爷、父亲的功劳,轻而易举的就进入了国子监镀金。

李元瑷的目光从他们身上一扫而过,并未有任何停留。

最终落在一人身上,微微一笑,抬了抬手。

国子监里的女学生不多,而且都是外族女学子,如金胜曼这身高的,绝无仅有,很快就找到她了。

尽管她带着帷帽,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果然这优秀学生里,有她的位子。

金胜曼早就瞧见走在前列的他了,见他抬手跟自己打招呼,手是不方便抬的,微微作福算是致敬。

李元瑷发现她身旁的几个学子都带着帷帽,心底突得有种预感,也许在金胜曼的影响下,大唐以后外出的大小姐们不再是全身幂篱,将自己遮盖的严严实实,而是这种半遮琵琶半遮面的帷帽。

毕竟在不久后的开元朝,穿着男装的大姑娘上街是一种时尚,露胸露背都比比皆是,也该有点改变了。

不然走在大街上,一点惊喜都没有,太过无趣。

孔志元这老头还是有点水平的,知道皇亲国戚以及功勋之后,难以驾驭,直接丢给了李元瑷。

什么李孝恭的儿子李晦,李道宗的儿子李景仁,魏征的孙子魏华,以及尉迟循毓、程伯献等都丢给了李元瑷。

李晦、李景仁都是李元瑷的晚辈,在李元瑷面前规规矩矩的叫着“族叔”。

魏华、尉迟循毓、程伯献也跟焉了的公鸡上来礼拜。

魏华、尉迟循毓还好,魏家、尉迟家逐渐没落,他们底气不是很足。

程伯献却是一个无法无天的主,自己的爷爷是混世魔王,在庙堂上混的如日中天,时不时闹一闹,跳一跳,有李世民护着,谁也奈何不得他。

这隔代种更像,程伯献在官三代中最是威风。

今日春猎,他手臂上架着老鹰,马前跟着恶犬,马后坐着猞猁。要不是不被允许,他都打算将豹奴给带来,带着豹子来狩猎。

本想着可以好好的出出风头,让世人知道俺程伯献没丢自己爷爷的脸。

可这给分配到李元瑷这组,程伯献立刻就骂娘了。

如程伯献这种的勋贵之后,越发懂得阶级地位以及辈分的重要。

程伯献可以毫无顾忌的打遍跟自己一样的官三代,但不能在官二代面前无礼,更不能去招惹直系皇亲。

李元瑷是他爷爷一辈的,还是当今圣人的兄弟,程伯献哪敢放肆,老老实实的呆在了一边,生着闷气。

“拜见商王!”

一个表情张扬的少年快马来到李元瑷面前,翻身下马一个头就磕了下去。

李元瑷登时震惊了,这什么情况。

少年十六七岁的模样,比他小不了多少,这大礼可不多见。

李元瑷翻身下马道:“快起来,行这大礼做什么。”

程伯献这一下可急眼了,面红脖子粗的叫道:“李敬业,你娘的好不要脸。”

李敬业回首就骂道:“我拜我的,关你这蠢猫屁事。”

李敬业?

李元瑷登时知道来人是谁了,不就是英国公李绩的孙子,历史上反武第一人,率领十万起义军给武则天的三十万人杀败的李敬业?

李敬业又磕了个头说道:“商王与我太公交好,理当是小子长辈,给长辈叩首,天经地义。”

程伯献也坐不住了,直接将手臂上的鹰放在马背上,一咕噜的下马也跑到李元瑷面前叩首了,嘴里道:“小子程伯献叩见商王。”

李敬业怒道:“你学我做什么。”

程伯献直接瞪着眼睛回去道:“我就学了,你待咋样?别以为我不知你想什么,没门。商王差点成为我的姑丈,关系比你好多了。”

“你们够了,一人少说一句,到底怎么回事?”

李元瑷给他们闹的一头雾水,还有什么姑丈?他怎么半点不晓得?

这追问之下,李元瑷才明白过来。

这都是马球给闹得。

马球这项运动,在大唐实在太红火了。

上到王孙贵族,下到平民百姓,无不钟爱。

长安城内就有好几支马球队,其中最出名的就是程咬金自己创建的魔王球队,还有就是李敬业所在的万胜球队。

程咬金财大气粗,最爱玩闹,马球队的成员多是自家晚辈以及旧部子孙什么的,所有骑手几乎都是自幼学习弓马技巧的,故而实力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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