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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天生冤家

“哦哦!”程伯献不敢再说,看着金黄色的兔肉,不住的咽着口水,只能从行囊里拿出肉干,先解解馋。

正想往嘴里塞,想了想,递给了李元瑷一块。

李元瑷转手递给金胜曼。

程伯献呆了呆,又送上一块。

李元瑷这才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一边摇着把手,一边嚼着满是牛肉香味的肉干。

“居然是牛肉?你小子可以啊!”

李元瑷舔了舔嘴唇,即便是他也极少能吃上牛肉的。

唐朝并非不能吃牛肉,吃牛肉犯法这个说法是错误的。杀牛才犯法,吃牛肉不犯法。因为耕牛是最大的劳动力,但牛老了,耕不动地了,或者病死意外死,都是允许杀来吃的。

故而市面上买的牛肉不但贵,而且多是老牛,肉质并不好吃。

程伯献递来的肉干,明显不是老牛肉。

程伯献不以为意的道:“太公在跟爹比武的时候,太公他老人家上了年岁,一时受不住力,长矛脱手而出,将牛刺了个对穿。只好忍痛杀了,太公当时懊恼的都流泪了。”

李元瑷忍不住笑出声来。

好个意外,长矛脱手而出,将牛刺个对穿。

程伯献一点也不在乎,程咬金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几乎可以跟长孙无忌相比,误杀几头牛,真不算事。

他说着将一块牛肉塞进嘴里,然后又取出一块,吹了一个口哨,向自己家的恶狗、猞猁丢去。

两个家伙正想上前享用美食,一道白色的影子一闪而过,“喵呜”叫了一声。

然后身上的毛发竖立,龇牙咧嘴的盯着恶狗、猞猁。

正是李元瑷养的大虎。

恶狗护得将尾巴一夹,嗷呜的委屈叫了一声,退了开来。

猞猁直接趴在了地上,有些惶惶不安。

大虎小心翼翼的上前,见恶狗、猞猁没有抢的意思,这才放心下来,收了立起来的银毛,大口的吃了起来。

这一幕让程伯献惊呆了,自家的猞猁可是西域来的异种,恶狗是北方突厥犬,都是经过特别的训练过的捕猎好手。

凶悍的一匹,怎么让一只刚刚成年的小猞猁给吓住了。

“商王,这是什么猞猁?居然能吓退赛虎、赛豹?我的赛虎、赛豹可是跟我一起猎过大野豕的。”

“没啥!”李元瑷早就看出来了,这一路上大虎激动的左右蹦跳,时不时的逗逗这家猞猁,逗逗那家猞猁。

它今年不过两岁,相比其他步入成年,甚至在年岁巅峰的猞猁,并不占便宜。但奇怪的很,别的猞猁面对大虎都特别的乖巧,任由大虎随意挑逗,根本不敢还嘴。

李元瑷估计小家伙机缘巧合喝虎奶长大,跟着两头东北虎嬉戏,身上可能染上了点点的老虎气味了。

乳虎啸谷,百兽震惶。

大虎身上沾了点虎中之王东北虎的气味,狐假虎威,足以镇住狗跟猞猁了。

“东北来的异种,应该是喝虎奶长大的缘故。别看他这个块头,其实还不满两岁。”

李元瑷随口说着。

程伯献瞪着大虎,猛的吞着口水,说道:“商王,咱们商量个事?”

李元瑷皱眉道:“怎么想买我家大虎?”

程伯献吓得将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样,道:“不敢不敢,打死不敢。就买它的初夜,绝对是用最好品种的母猞猁,给它弄个十几二十只,随便它选!”

李元瑷苦笑不得,这家伙是个活宝,居然盯上大虎的种了。

正好兔肉差不多了,直接扭了一个腿递给他,“快把你的嘴巴给赌上!”

然后扯下了另外一个腿,递给了金胜曼。

接着将兔子均分了,一人分上一点。

尽管不是自己射猎来的美味,但对着这广阔的草原林地席地吃喝,也别有风味。

翌日才是狩猎真正开始的时间。

诸多大学士、学士紧张兮兮的带着人四散于丛林。

李元瑷这一路上也看出了一些猫腻,论及身份李孝恭的儿子李晦,李道宗的儿子李景仁最高,但是这两人性格温和,都不爱表现。

反倒是程伯献、李敬业两人充满了朝气,言谈举止很有孩子王的气概。直接将他们分成两队,说道:“你们分别带队,随意发挥,比一比谁的收获最多。”

他看了看天,说道:“现在辰时一刻,酉时一刻,必须回来。每组七人全队去,全队回。如果迟到了,那直接算输,必须全部一起回来,才做的数,听到没有?”

程伯献、李敬业两人斗志瞬间就燃起来了,相互看了一眼。

如果不是李元瑷在这里坐镇,两人肯定已经开始吵嘴互骂了。

他们便如天生冤家一样,谁也不服谁。

每组十五人共计,为了公平起见,李元瑷自然没有将最后剩余的金胜曼分给他们,留给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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