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如释重负的声音响起,吐气如兰。
看着眼前这个略微有些熟悉的面孔,郑少秋轻轻的吁了一口气,随后又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你身上遍布伤口,足足有三十七刀,深可见骨,头部也受到了重击,中度脑震荡,手臂严重骨裂,身上也多处骨折……”
“说起来,你也算是命大。”
“若是换了一般人,受到这种程度的创伤,早就死了。”
听到这番话,郑少秋艰难的偏过头去,打量了两眼,嘴唇翕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这个女孩正是姜老神医家的千金,姜雪。
此时,她上身穿着灰色的露脐背心,下身是黑色的七分裤,线条优美的鱼人线露了出来,多一份显臃肿,减一分显羸弱,不多不少,小麦色的皮肤充满了活力。
不过,此刻姜雪的脸上却有着掩饰不住的疲惫之色,一双眸子中也布满了血丝。
“说起来,幸亏你和我爷爷认识,换做平京任何一家医院,都不可能接手你这样的病人,他们没有那个胆量,也没有那个能力。”
郑少秋闻言眼神变得温柔起来,抿了抿有些干涩的嘴唇,轻声说道:“谢……谢谢……”
姜雪随意的摆了摆手,忽然想到什么,目中闪过一抹凝色:“这次的事情,我都知道了。”
“我可以告诉你的是,情况非常复杂,远比你想象的要复杂的多。”
听到这话,郑少秋眼中闪过一抹异色,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
这伙人来势汹汹,而且各个身手不凡,肯定不是街边的小混混之类的货色。
而他实在是有些想不明白,对方为何会来找自己的麻烦,按说自己不过是一个赘婿罢了。
姜雪看着他脸上平静的神色,心里猛地一颤,脑海中自动浮现出那天晚上的场景。
凌晨时分,林岑月打开电话,她和弟弟开了一辆救护车直接赶过去。
虽然刚下了一场雨,但是院子附近仍旧有淡淡的血腥味,里面横七竖八的躺倒了一地的尸体,地面上,墙上都是战斗过后的余波,刀刀砍痕,清晰可见。
郑少秋当时已经昏迷过去了,手中还死死的攥着一把长刀。
她还记得见到这一幕,林岑月险些直接昏厥。
略微有些庆幸的是,他们赶到的及时,这才从阎王爷手里抢下了一条性命。
郑少秋略微挪动了一下,顿时传来一阵阵潮水般的痛楚,闷哼一声,脸色变得煞白无比。
沉默了几秒钟,他一字一顿的说道:“我舅舅……他怎么样了?”
姜雪闻言脸色缓和了几分,轻声说道:“放心吧,他就是后脑勺遭受了一下撞击,有些轻微脑震荡的症状,其他都不碍事。”
听到这话,郑少秋略微松了一口气,不知不觉间,额头上已经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姜雪幽幽的叹了一口气,说道:“你先好好歇着吧,不要妄动,为了救你,我爷爷可是亲自出手给你祛除淤血,缝合伤口。”
顿了顿,她又欲言又止的补充了一句:“还有……你的情况当时非常危急,我爷爷把江仁堂的镇店之宝,一颗五百年的野山参都用上了。”
似乎是想到什么,她摆了摆手:“你别多想,我说这些不是为了挟恩图报,而是告诉你,不要在妄动了,若是出了什么闪失,我们这些人的心血可就白费了。”
郑少秋闻言微微一怔,心绪复杂。
现在市面上几乎连百年以上的山参都没有,更不用说五百年的了,就算在民国时期,这也是一等一的天材地宝,价值不可估量。
用一点,少一点,用完之后,想寻也寻不到了。
而且,他对自己当时的情况也清楚,基本上已经油尽灯枯了,寻常的药材根本就无力回天,也只有这种传说中的神药,能有起死回生的效果。
相传,五百年分的野山参,就算是濒死众人服用,也能从阎王手里抢下三天的时间。
在药材市场的时候,郑少秋倒也隐隐听闻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