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想着,凌菲云就离开原地,到别的地方看了一下。这一看,凌菲云发现像她们家这样的豆角,整个圩场不下二十个人在卖。
是呀,自己怎么忘了,这豆角虽好,可赶圩的人基本都是农村人,很多人自己家里就种着豆角呢,根本不需要出来买。
这豆角若是放到城里,肯定是不愁卖,可惜这是乡下!
看着这一大担豆角,想起凌平安说的那句话,凌菲云心头微沉。
不行,必需全部卖出去!
凌菲云想了想,觉得凡事不能被动,得主动出击。
正想办法呢,凌美凤找了过来。
“你怎么还在这儿呢,走,赶紧跟我上饭店去。”
凌菲云被凌美凤不由分说的拽到了圩场唯一的一家饭店里。今天的凌美凤精心打扮了一番,脸上化着妆,头发也去店里盘了个漂亮时尚的发型。
身上穿着一件粉红色的收腰连衣裙,裙子的长度刚到大腿,露出她一双笔直修长的美腿。
面对发小惊讶的目光,凌美凤长发一甩下巴微扬:“就姐这长相,这身材,姐的终生大事当然不需要依靠相亲解决了。本来我是不屑过来的,不过我妈说了,只要我肯过来相亲,两千大洋相亲经费随我支配,正大光明买买买的机会,不要白不要,哈哈哈——”
说着话凌美凤瞅了眼自己的发小,顿时满脸嫌弃:“你看看你,十七岁的小姑娘,扎着个烂大街的马尾辫,穿着件洗得泛白的黑色T恤衫,旧到变形的牛仔裤,还有这双鞋,我简直不忍直视。就你这身高,你还敢给我穿平底小白鞋?就算是学生不让穿高跟,你也好歹选个内增高的鞋啊……”
凌菲云瞅了瞅自己身上的衣服,又瞧了瞧凌美凤漂亮的连衣裙和七寸高跟皮鞋,一脸的无所谓:“我就喜欢这样,舒服。”
“舒——”凌美凤想骂:舒服个屁,不过正巧走到了饭店外面,虽然对这次相亲她并不抱太大期望,但女人的虚荣心是有的,她绝对不允许自己被人看不上。若这场相亲一定要黄,那也必需是她看不上对方。
进了饭店,男方早就到了,无独有偶,男方也带了朋友过来。见到那个人,凌菲云微微一愣。
只见他十七八岁,剪着平头,穿着白T、休闲牛仔裤以及白色运动鞋,很朴素,但很耀眼。只因那张脸,实在是太帅。
看着瘦瘦的,脸竟然长得与电视里那个演员王凯有七分相似,不过脸型比王凯还要好看,只是到底年龄小,比王凯青涩了一些。
然而当他的眼睛望着你时,你会发现他的眼神非常的冷冽,有着不符合年龄的沉静深遂。
身高一米七八左右,不算特别高,但绝对不矮,关键是身材比例很匀称,很好看。
这不是书摊老板吗?若是猜得不错,他应该叫莫苇茗,市二中高三学霸。
凌菲云打量莫苇茗的同时,凌美凤的目光也紧紧粘在了莫苇茗的身上,一向大大咧咧的人妙变矜持,脸上挂着温柔可亲的笑容,一双眼睛似语还休地瞥着那少年。
这时,坐在他旁边的另一个男青年笑容满面地站了起来。这男青年身高一米七左右,年龄大概是二十五六岁,五官平平。本来长相普通点也不算什么,偏偏和那少年坐在一起,这两相一对比,立刻就悲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