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淼淼躺在车厢里,对马车的行驶速度已经绝望了,还没她跑得快。
出来两个月了,才堪堪走到江苏地界。
搁在现代,开车也不过十几个小时。
而且还颠得慌。
唉,没有橡胶车轮的年代,路上随便一个坑,就能把人的内脏颠出来,真是要了命了。
车厢里铺的软垫,跟假的一样,完全不起作用。
半个月之前,她把林大武放在了途径的一处小镇上,还把碧云也留在了那里。
女侠嘛,哪有行侠仗义还带着家人的?
就连马车,都是她一路走随便租的,只用一程,完了就换。
也不是为了隐藏行踪,纯粹是为了方便,不然干嘛收拾劫匪呢?
再说了,跑出来的主要目的,就是让夏侯永宁牵挂,不留点儿线索给他,万一他找不到,岂不是白瞎了?
抵达目的地,结了车钱,林淼淼闻着湿润的空气,心想走的也不远啊,夏侯永宁咋就追不上来呢?
还是说,他只是做做样子,其实根本就是个渣男?
沿着路边往前走,林淼淼打算先吃顿饭,然后住一晚,明天继续赶路。
有个小孩撞在她身上,道了歉刚要跑,被她揪住领子:“还玩这手呢?”
小孩惊慌不已,却还在强撑:“欺负小...”
林淼淼轻松把他提起来:“不想死就还给我。”
小孩疯狂眨眼。
林淼淼把他放下地,却没有松手。
这一路上,她已经不记得遇见多少次了,偷东西就偷东西,来来回回总这么一个套路,太没新意了。
小孩掏出荷包还给她:“放,放我走。”
“想得美。”林淼淼笑的温柔可亲:“姐姐问你,附近有没有山大王?”
小孩好像找到了主心骨:“你给我等着!”
“嗯,我就在这条街上的饭馆里等着。”
林淼淼松开手,还好心地帮他整了整脏兮兮的领子:“一定要来哦~”
小孩似乎被惊到了,撒腿就跑。
林淼淼冲着他背影喊:“千万不要忘了哟~”
谁让她身上钱不多了呢。
别人出门花钱,她不一样,她赚钱。
这一路上遇到的土匪山大王,全都让她收拾个干净。
见义勇为嘛,顺手弄点儿钱不过分吧?
那都是不义之财对不对?
既然来路不干净,还是让它们回归老百姓口袋里。
林淼淼花起这些钱来,丝毫不觉得心疼。
再说了,官府剿匪花销多大呀?
她一个人就搞定了,还替官府省钱了呢。
要是遇上跟土匪勾结的官府,她还能顺便再捞一笔,就当替夏侯典那个老皇帝,肃清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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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吃到一半,小孩果然带着大哥来了。
挺意外的,这回的大哥,走的竟然是儒雅路线。
往常那些吧,都五大三粗的,脸上写了三个字:没文化。
要说还真是吃了没文化的亏,仗着胆子大,凭着三脚猫的功夫,都敢称霸乡邻了。
来人长的眉清目秀,穿着一身白色长衫,看着有些旧,却洗的挺干净。
找到林淼淼所在,他自来熟地坐在对面:“在下陈立,舍弟偷了女侠的荷包,还请女侠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