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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小齐国公!

李昭心中暗叫糟糕,自己不经意之间的小动作,怕是引起误会了,人家请自己喝酒,喝的还是天下闻名的佳酿,自己怎么能说酒不好呢,这也太过失礼了。

有心解释一下吧,又不知如何开口,否则崔宗之刨根问底的话,自己又该如何回答呢……身为穿越者的事情,可是一个字也不能透露的。

狗急跳墙,人急智生,目光转动之间,李昭看到了手中的酒杯,顿时想出一个好办法!

“这种葡萄酒嘛,滋味自然是极好的了,只是这酒杯似乎有一点小问题。”

“这对蔓草花鸟八棱金杯,乃是汝阳王殿下赠给我家小国公的,是由御用工匠打制的精品,普天之下也找不到几只,你竟敢说它们不好!”

一旁的侍从插话了,言语中带着几分怒气,不过也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

崔宗之与汝阳王—李琎交往密切,否则人家也不会赠送如此精致的酒杯了,而后者不仅是饮中八仙之一,还是当今天子李隆基的亲侄子,赫赫有名的宗室第一美男子。

“呵呵,莫要误会了,这八棱金杯酒杯自然是极珍贵的东西,可是珍贵的未必就一定合适啊,古人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葡萄酒作艳红之色,我辈须眉男儿饮之,未免豪气不足,若是盛入夜光杯之中,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饮酒有如饮血,岂不壮哉!”

李昭借用了金庸大大小说中的一段名言,把这件事巧妙的搪塞过去了,不是不好,而是不合适,这下挑不出毛病了吧?

“哈哈,宗之一生酷爱饮酒,自认为精通饮酒之道,却从未想过小小的酒杯之中,也有这么大学问,今日听了小先生一席话,真犹如醍醐灌顶一般,趁此机会,自当好好的请教一番。

崔宗之来兴致了,对李昭更是刮目相看,不仅棋艺精湛,还是酒国高手,这也太合自己的胃口了。

“敢问小先生,喝葡萄酒当用夜光杯,喝高粱酒又当如何呢?”

“高粱美酒,乃是最古之酒,夏禹时仪狄作酒,禹饮而甘之,那便是高粱酒了,故而饮这高粱酒,须用青铜酒爵,始有古意!”

“有道理,饮米酒又当如何呢?”

“哈哈,佳米酒,其味虽美,失之于甘,略稍淡薄,当用大斗饮之,方显气概。”

……

焦遂连着问了十几种美酒,李昭都一一给予回答,听的前者频频点头认可,目光中更是多了几分赞许之色!

“哈哈,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没想到小先生的年纪不大,竟然如此博学多才,真可谓少年俊杰啊,再看小先生的相貌,天庭饱满、地阁方圆,额前隆起、印堂润泽,隐约有几分龙凤之姿,又为李姓,莫非出身大唐宗室?”

崔宗之常年与达官显贵们打交道,看人的眼光相当犀利,一下就猜测到了李昭的出身来历。

李昭也无意隐瞒,当即点头承认:“小齐国公果然慧眼如炬,在下不才,乃是太宗皇帝第三子—吴孝王之重孙,虽然位列宗室之中,可惜一无爵位、二无官职,与寻常百姓无异矣!”

“哦,小先生竟是吴孝王嫡系子孙,真是失敬了。”

“客气!”

说明身份,开诚布公之后,双方顿时更加亲近了,一边喝着葡萄美酒,一边继续的交谈!

崔宗之不仅嗜酒,亦是个博学多才之人:天文地理、阴阳占卜、释藏道经、戏剧工艺……可谓是无一不通,无一不精!

李昭身为穿越者,知识面更是极为广博,无论聊到什么话题,都能够滔滔不绝,不时的还有一鸣惊人之语!

就这样,两个人越谈越是投机、越谈越是开心,全都生出了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而且彼此之间的称呼也发生了变化。

崔宗之不再称李昭为小先生,而是直呼小名:玉郎!

小先生,固然是一种尊称,却不如直呼小名来的更加亲切!

同样的,李昭也不再称崔宗之为小国公,后者同样有个非常响亮、易记的小名:猫奴!

什么情况,堂堂的小齐国公,怎么有个如此随意的小名呢?

不好意思了,古人的小名本来就很随意,远的暂且不说,就以隋、唐时期的名人为例吧。

隋炀帝杨广,小名:阿嬷!(漂亮小女孩的意思。)

唐高宗李治,小名:雉奴!(野鸡崽子。)

当今天子李隆基,小名:三郎!(兄弟六人,排行第三)

当朝宰相李林甫,小名:哥奴!(小机灵鬼的意思)

明白了吧,古人的小名虽然随意了一点,可都是有内涵的。

问题来了,崔宗之为何叫猫奴呢?

答案很简单,他的父母皆是爱猫之人,而宝贝儿子出生当天,家中的母猫恰好生了一窝小猫,于是就有了‘猫奴’这个小名,说不上多好听,可也绝不难听,还有一点点的可爱不是!

“玉郎!”

“猫奴!”

“玉郎!”

“猫奴!”

“哈哈……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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