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管家离开的时候,余光撇了龙万洲一眼。
虽然他不知道刚才那个陈煜究竟是什么身份,但是昨天晚上,他们财富公馆的人都接到了一条紧急消息。
只要遇到一个名叫陈煜的人,无论对方长什么样,是什么身份,都必须要以最高规格的待遇接待对方,同时立刻上报消息给领导!
很显然,能够受到公司高层如此关注,这个叫陈煜的年轻人身份一定不简单。
而从刚才那个龙万洲说话的语气和眼神来看,很明显是和陈煜有过过节,而且龙万洲也很显然并不知道陈煜的真实身份。
这个时候,富管家只要不傻,都知道不能再和那个龙万洲扯上任何关系。
只是他有些搞不明白,难道现在的年轻人,个个都喜欢扮猪吃老虎吗?
明明身份尊贵显赫,却非要穿着一身廉价的衣着,这是闹哪样?
“哎,看来是我老了啊...”富管家无奈的摇了摇头,转身离去。
……
其实陈煜从没想过要扮猪吃老虎,他只是单纯的还没有时间去购物!
要不是今天偶然遇到龙万洲和袁娜,可能也不会发生这么多事。
这也是他第一次体验坐在豪车里的感觉。
虽然他也不太清楚这样一辆车具体要多少钱,但宾利这个牌子的车,少说也要几百万吧。
不得不说,财富公馆不愧是汉城首屈一指的顶级别墅区。
车辆行驶过程中,一路都十分平缓,陈煜愣是没有感受到一丝一毫的颠簸。
胖子吴经理乐呵呵的从一旁的冰柜里拿出一瓶洋酒,又从另外一边拿出两个干邑杯。
一边倒,一边乐呵呵的问道:“陈先生可知这是何酒?”
陈煜虽然很少喝酒,但是却是一位酒文化深度爱好者。
所以,当他看到这瓶洋酒的第一眼,他就认出来了。
只见他十分平淡的道:“白兰地酒,人头马的生产标准高于干邑产区生产法令规定的标准,陈化期达到50年以上,又可以称之为路易十三。”
“喝法的话,使用的干邑杯最佳,当然了,如果喜欢甜一点口味的,建议吴经理可以搭配巧克力一起,口味或许更佳。”
吴经理愣了一下,有些惊讶的看了陈煜一眼。
白兰地酒虽然是款名酒,知道的人不少,但是陈化期达到50年以上的白兰地酒,又可以称之为路易十三这一点,是连许多土豪老板都不是很清楚的!
而这个陈煜,不但知道路易十三,甚至连喝法都知之甚详,很显然是经常喝这种酒!
于是,他心里对于陈煜的身份瞬间更加确定了。
陈煜接过一杯路易十三,轻抿了一口,眼睛顿时一睁!
好酒啊!
这和他平时在清吧喝的鸡尾酒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不过,他惊讶的表情只持续了一瞬间。
毕竟他现在好歹也是亿万富豪了,露出这样的表情,会让他显得很没有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