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这外衣破洞多,彻底褪色了,丢了就丢了,以后再买。
大家看她手起刀落,熟练的清理。
基本是一转眼一条鱼,十一条也不过大家说十几句话的功夫。
“小雪,你这杀鱼的手法真娴熟,真厉害!”有妇人称赞。
王雪谦虚道,“谢谢婶子夸奖。”
她的礼貌让大家都对她有好感,大家都不再认为她是当初那个傻姑娘了。
呼~收工!
王雪将鱼的内脏都用自己的破外衣抱起来,系成一团。
“小雪,你这不是还有两条吗?”有人问。
这话一出,本来要走的人又折回来。
王雪跟大家解释这是她给朱家和拐爷的,因为他们帮过自己和自己家人。
大家一听,觉得她不仅有礼貌还记恩,有好东西还给恩人分享,纷纷对她刮目相看,说她是好姑娘,说王老四有福气。
这一个两个的夸她,她就算再谦虚此时也受不了这么多人夸,找了个借口离开人群。
把破衣服连同鱼鳞等物都丢进村里的大粪坑里,她穿着薄薄一件衣服去朱家。
她打算先去一趟朱家,然后再去拐爷家,最后继续去山里抓鱼。
来到朱家却发现朱家人不在,问邻居说是去给别人送猪肉了,要等一会儿才回来。
现在天气有点热,来来回回的身体有点遭不住,她干脆就在朱家门口阴凉处休息。
反正等一会儿朱大叔他们应该都回来了。
然而在等待的过程中,还没等到朱家人,反而是等到了一个自恋狂。
她本来是没注意看的,直到听到自己的名字。
“陆花鹿,这不是你的傻媳妇王雪吗?肯定是知道你今天回乡,才来这里堵!”
“不过陆兄,你这傻媳妇今天穿的有点少,难不成是来勾引你的?”
“你们都闭嘴!再说我生气了!”
王雪抬眸看过去,除了两个指着他笑的人,他们中间那个则是嫌弃又厌恶的瞪着她。
还没等她把关于这些人的记忆捋出来,就听到中间那个十八岁谦谦少年来到她面前,低头吼她,“你别在这恶心我,不管你怎么做,我都不会喜欢你,死了这条心吧!别犯贱了。”
呃……喜欢他?
等下,这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她认识他吗?!
王雪头顶就是黑人问号。
她承认面前这个十八岁少年皮肤白皙,唇红齿白,白衣洁净,是比宁泽俊儿,气质也带着书香气息,应该是个上过学的。
可她都不认识他,又怎么会喜欢他?
不过看这些人的模样,他们说的应该是原主。
回过神来的她没有理会他们,而是找原主的记忆,看看这是哪位仁兄。
不回忆不知道,一回忆吓一跳。
面前这个叫陆花鹿正是能让原主死缠烂打追在屁股后面跑的翩翩少年!
尽管原主和宁泽定亲,原主依旧会缠着陆花鹿,整个一花痴,每次都将陆花鹿堵在路上。
村里人都知道,只是陆花鹿平日里很少回村子,都是在镇上读书,村里尽管有流言蜚语,每次都是维持个一两天就结束了……
完了,这怎么都能遇上,这么尴尬的嘛,明明是原主的锅,她可不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