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是吗?我看看。”
一听有人来走礼了,金二媳妇立时从厨房里冲出来,探头就去看金母手里提着的篮子,并伸手翻看着,啧啧有声。
“哦哟!我看看,红薯干、葡萄干……这白丝丝的东西我在供销社见过,好像是用土豆做的粉条。哎呦,这是什么肉,一条腿咋都比鹅腿还大哩。”
金二媳妇一边看,一边大呼小叫。
“肉?哪儿呢?我看看。”
背着满满一大背篓鲜嫩兔草从外面回来的金老三媳妇一听到有肉,也一下子像是打了鸡血一般,背着背篓就往逗留在厨房门口的众人冲来。
“去!去!回去做你俩的饭其,还有老三媳妇,你背上的兔草打满了就放到堂屋里,先给那些个乖乖们喂一顿,刚我看了,那帮乖乖们都饿得啃笼子了。”
金母挥手打开了二儿媳的手,像是老鹰护小鸡一般,赶忙将篮子边的芋儿叶扯过去盖上了,并板着张脸,驱使起自己的这三个儿媳。
“噢。那,妈啊,咱们今儿个煮肉吗?你看这又来了客人……”
金二媳妇李翠玲看了眼云兮,随即扭捏的道:“还有那个风干腿,是啥肉啊?”
金母瞪眼:“你懂什么?那么大的鸡腿,肯定是火鸡身上的啊!”
说完,金母又有些不确定的问云兮:“那个,巧儿啊!你这……是火鸡腿吧!”
云兮点头笑道:“是火鸡,不过这东西不好弄,我也就只弄到了一条鸡腿。”
她没有说这“火鸡”的来历,金母也同样没有问。
人家来走礼,舍得拿出肉来,就已经是很看得起他们金家,很给她家老四面子了,再咄咄逼人的问下去,可就要把这个大手笔的未来儿媳妇,给得罪惨,坏了她家老四的好姻缘了。
况且,别以为茅家村地处偏僻,就真的消息闭塞了。
这个年代的人们,对于吃的,嗅觉早已敏锐到了一种堪称变态的程度。
黑市什么的,自然也早就被探索出来了。
只不过,很多人都比较本分,哪怕知道了黑市的存在,也大多不会去,就算真有物资要交易,也往往是私底下约定个时间地点,不用去城里,就找个没人且隐秘的荒野,就把东西给交换了。
“嗨!这东西你婶子我也只在以前中听村里的老人提起过,还从来没吃过咧。今儿啊!可算是沾着巧儿你的光了哩。”
金母笑呵呵的,说完还瞪了一旁的胤禛一样。
“四娃你还愣着干什么,外面冷,快请巧儿去堂屋里做啊!顺便再让她看看你逮的那几对兔子。”
说着,金母就提着篮子进了厨房。
后面还能听见金母与两个儿媳妇的斗智斗勇。
“妈,有客人呢,你咋就切这么点?连火鸡腿的一半都没到,这点肉能干啥的?一人一口就没了。”金老二媳妇李翠玲的声音传来。
金母:“嘿!老二媳妇你说啥呐?一半怎么了?一半也有好几斤,这么多肉咋不够了?你饿死鬼投胎咋的!”
“妈,这粉条咱是不是也煮点啊?我手艺好,煮点土豆,再把肥肠加进去,肯定香。”金老大媳妇于柳莲的声音传出。
“肥肠?那倒还行,老大媳妇你给我多看着点,不许偷吃知道吗?”
“诶,好咧!”
这边,堂屋里,胤禛带云兮去看他捉回来的野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