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锦可不记得自己认识什么豪门贵公子,而且在原主的记忆里也没有找到这样的人。
“他也上过我们店里吃过包子,可能就这么认识你的,而且店里的客人那么多,你对他没有印象也正常。”
真的只是一个客人而已吗?那他给自己的感觉怎么像相识很久的知己一样。
“我们今天来吃饭是庆祝领结婚证的,不是来找熟人的,你要是一直追问这件事我可就生气了。”
严锦见程均的脸色冷了下来,就赶紧举起红酒杯赔笑道:“程均哥别生气嘛!我就是好奇那人是谁,现在他走了我们可以消停吃饭了,来!干杯!庆祝我们新婚快乐!”
见严锦兴致这么高,程均也举起杯说道:“干杯!庆祝我们新婚快乐。”
角落里高昂的庆祝声刺痛了某个人的耳膜,殷迅在另一个包房里点燃了一根烟,在这吞云吐雾的听着他们狂欢,殊不知自己的心已经碎了一地……
程均的饭量很大,虽然吃的是西餐,但他吃的量不照炖菜吃的少。
反观严锦,她今天倒是没吃多少,因为这家西餐厅的味道太一般了。
毕竟在后世好吃的西餐厅她都吃够了。
还有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她的口味已经让程均给养叼了,吃别人做的饭就感觉索然无味了。
从西餐厅出来的时候程均就带严锦上金银手饰店了,今天虽然光办结婚证没有办婚礼,但也算他们新婚的日子,程均必须要给严锦一个惊喜。
“我给你买一个项链吧!你喜欢哪个项链,我买给你。”
程均这是第一次给女孩买东西,有点紧张。
而严锦的目光没有在项链上停留,却看上前面的白金戒指。
“程均哥,我不要什么项链,我们买一对戒指吧!这样带出去也能证明我们已婚了。”
“你喜欢戒指啊!要不然我们买黄金的吧!黄金的能保值,白金的不保值。”
这个年代的人都认黄金,白金的很少有人买。
一看价格严锦惊呆了,这个年代的黄金价格真便宜,一个戒指不到一百块钱,二百块钱能买两个克数大点的戒指了。
其实严锦一个女孩子家不需要带那么大的,她想要给程均买一个克数大的,这样才显得他高贵。
在这个年代戴上黄金戒指出门走路恨不得都带风,毕竟不是人人都能戴的起黄金戒指的。
这个年代人均工资才二三十块钱,这还是工人,饭店里招服务员的,大多十块左右。
像他们家包子铺的工资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而且待遇比普通工人还要好,一天三顿饭供着,好多人都愿意去呢!
“老板,把这两枚戒指给我拿出来。”
严锦挑了两个最新款,而且价格还不贵,属于经济实惠类型的。
严锦现在就要学会省钱了,毕竟程均要上学,花钱的地方特别多,而且他们在县城连个房子都没有,严锦说在县城买个平房到现在没兑现。
虽然包子铺现在生意很火,但毕竟是小本经营,薄利多销,虽然挣了点钱,但这点拿到京都去消费,还真不够干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