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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做我徒弟吧

“很多年之前,我还保持着善心,见不得穷苦人,管不住自己的眼窝子。”王安宁阐述着自己的六年。说实话,吴终之只是看着王安宁这么做,但是从不知道王安宁心里怎么想的。这是第一次王安宁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真正的表达出来。

“那时候吧,我刚来到这个世界,挺害怕的其实。我被自己的爸妈好好的带了二十多年,结果突然来到这里,什么都没了。原来饭到了点就可以吃,不然也能点个外卖啥的。再不行可以煮个方便面,啥的。到了这里,火都不会生。”王安宁说的时候,笑了,笑着笑着眼泪掉了。

他来的时候,也是个冬天,那个时候,谁身上其实还穿着羽绒服,饿了一天没吃东西,但是比起别人,起码不会冻死。后来吧,只是睡了一觉,然后身上的衣服没了,真正的衣不蔽体。那些抢衣服的人,肯定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人,不然王安宁不会活着。但是世界上最可悲的不是坏人作恶,而是好人作怪。这是时代的悲哀。

“后来吧,我看见那件衣服被裁成了好几件,被分别穿在几个小孩的身上。那时候就没那么生气了,最起码,没有理论的勇气了。”王安宁继续说着,仿佛一个没有怨气的少年,在像自己的长辈抱怨。

每个孩子成长的时候,都会有自己不开心的事情。王安宁的事情来得太晚,来的也太不是时候。但是还好,李公慕在,王安宁这一刻很幸运。

之后两人又不说话了,李公慕仿佛也被王安宁感染了。李公慕其实并不像现在看的那么风轻云淡的。

他小时候出生在一个经商的世家里,因为商人的地位很低,李公慕的父亲便出巨资给他补了一个陇西的军位。到了军中,李公慕的修行天赋才慢慢的凸显出来,又以厚积薄发之势突破到了四境,被前朝皇帝封为陇西的大都督,掌管一道兵马。这时候,李家才真正的显赫出来。

可是没人知道李公慕不喜欢这样的生活,他最喜欢的还是做生意,或者说是交换。他喜欢这种交换的过程,享受交换带给他的结果,他喜欢这样。

而不是每天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那样的日子,让李公慕很不适应,或者说,很没趣。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欣赏过一个人了。今天他很欣赏王安宁,或者说王安宁让他想起了一些东西,或者是一些事。

上一个这样的人,还是粟裕。

“后来吧,吴终之给我说,这个世界上很多人被那个叫粟裕的前辈改变了,他们都抱有改变这个世界的理念活着,又或者继承了谁的意志。”王安宁叨叨着这些事,这些自己一个人承受的事。

“刚开始吧,我其实挺想改变的。但是我能力不足,只能把自己用不到的银子啊,啥的。给那些穷人买些吃的,管个饥饱。可是天下穷人千千万,我能都给管了?那时候我就想,我要改变世界,让所有人都吃上饭!”

“可是很累的,按照我的计划,首先所有人应该尊重生命,但是第一个做不到的是我自己。那天我跟谢弘安一起杀了个人,他算作恶,但是绝对算不上大恶,他也就是迷了心窍,杀了自己的哥哥,然后想把所有的财产占为己有。但是我跟谢弘安把他杀了,我那时候就发现,我自己变了,变得不再敬畏生命了。”王安宁自己自嘲着,诚然,那天之后王安宁其实就已经变了,不管他原先生活的多么融入社会,但是他骨子里不愿意杀人。不愿意死人。但是现在,王安宁已经杀人了,甚至觉得很正常。在现代生活中,这正常吗?

原来的王安宁对杀人的人敬而远之,这种事情只出现在电视,或者小说里吧?

但是现在的王安宁每天耳濡目染的,今日那个剑客杀了什么淫贼,明日江洋大盗又杀了那个富商。

说到这里的时候,王安宁不说话了,他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也没什么好怪的,入乡随俗是人之常情,比起异世人,其实王安宁已经慢慢的融入这里了。

这是时代的包容性,也是社会的兼容。

李公慕等了王安宁很久,一直没有说话,等王安宁哭的差不多了,这才出声:“你很好,要不要做我的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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