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现在着急回本,也就没有多在中英街停留。
老板姓陈,他留了一张卡片给赵子彤,
让她下次有货的时候第一时间通知他。
临走前,陈老板又拉住她,在她耳边轻声说道:
“如果有黄金和大哥大就更好了,这两样货品的利润更大。”
赵子彤当然知道黄金和电子产品是高利润。
但是高利润也代表着高风险。
一大箱子化妆品可能值几万块。
一大箱子的大哥大可能就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了。
金额越大,风险越大。
自己过关带点化妆品和药品,
可以说是帮大陆的七大姑八大姨带的。
带一箱子大哥大,你说送给七大姑八大姨的,
海关又不是傻子,信你才有鬼!
再说,水客生意虽然好做,
赵子彤也没有打算长期做。
这个陈老板也是第一天认识,赵子彤不可能随随便便就信任他。
她表面上答应着,心里却另有盘算。
孙少芬是一次做这种事情,事先女儿根本就没说是来大陆做水客的。
还骗自己说,买的这些是送给她大陆的朋友的。
她还奇怪,自己女儿哪里来的大陆朋友。
她过边检的时候不紧张,是因为她不知道。
现在知道了,虽然手头上没货了,但是仍然忍不住后怕。
水客,她知道,就是带货的人。
香港、澳门的关税低,进口化妆品,电子产品都比大陆便宜,
所以就有了专业的水客产生,
他们一天来回一两次,多的可能十多次,
他们从香港、澳门过来的时候,随身都携带不同的电子产品,
比如手机、电脑等,到大陆后出手,或帮别人带,从中赚取差价,或工钱。
“彤彤啊,这次赚了钱我们就收手吧,这种生意如果被海关抓到了,是要判刑的。”
孙少芬天生胆子小,从小到大都被父母保护得很好。
这辈子做过最大胆的事情,就是跟着丈夫漂洋过海来香港,
“妈,不是做什么都是要判刑的。”
赵子彤解释道,
只要把数额控制在合理范围,就不算违法。
大陆的法律对水客比较严格。
而对于香港居民来说,带几万块钱的货品过关,
根本就不构成违法。
除非携带管制类的物品过关。
比如黄金、动物类制品、数额较大的电子类产品等。
如果是携带枪支毒品就构成刑事犯罪了。
赵子彤这次就带了几箱化妆品和药品过关而已。
被海关抓到了,最多也就是罚款或者没收商品。
不至于坐牢那么严重。
这也是赵子彤不打算携带黄金或者电子产品的原因。
“好了,妈,我就搞几次,搞完我有了本钱了,就做其他生意。”
赵子彤看自己妈妈忧心忡忡的样子,也不想她妈妈过于担心。
做生意不能胆子太大,
什么违法犯罪的事情都去做。
不过也不能胆子太小了,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虽然孙少芬不赞成,但是也没办法说服自己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