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家做牛奶的公司。”狼王回答道。
“做牛奶的公司?”凌崖惊讶道:“做牛奶的公司买这首歌做什么?”
如果是音乐公司之类的凌崖倒是还能理解,一家做牛奶的公司跟音乐,完全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嘛。
难道是为了放歌给奶牛听?
听说牛如果心情愉悦了,连产出的牛奶味道都会变得更加好喝。
可如果是那样的话也没必要买什么版权,点播后通过广播播放出来也就是了。买版权纯属钱多烧的慌。
牛的专属bgm?
太过份了点吧。
如果是那样的话,那《酸酸甜甜就是我》应该改名为《奶牛之歌》了。
“哦,他们公司最近有一款酸奶推出,想用《酸酸甜甜就是我》这首歌作为推广歌曲。于此同时浪迹都市也会成为这款牛奶的形象代言人。”
狼王越说越激动。
形象代言人啊,而且还是一个大品牌的形象代言人。这可是净乐公司成立以来首位形象代言人,狼王不激动都不行。
一般来说,形象代言人都得是明星来担任的。
毫不夸张的说,净乐完全是被幸运给砸中了。
所以狼王是很想很想促成这桩买卖的,这对净乐来说是个很好的宣传机会,甚至能说得上是质的飞跃。
一个潜力无穷的公司跟一个能捧红艺人的公司意义上是不同的。
“哦,原来是这样。”听了狼王的回答,凌崖这才明白他所说的卖歌是这个意思。
“所以,你的想法是什么,卖歌吗?”狼王问完之后,心里还有点小紧张。即便他觉得这是十拿九稳的事。
“还是算了吧,我不准备卖。”凌崖想了想拒绝道。
虽然短期内能得到一大笔钱,但是放在长远来看还是亏本的。比方说卖歌能得到100,但不卖的话能得到150,只不过时间长点,十年或者二十年。
目前的话凌崖并不缺钱,所以他不想卖歌。
“二公子,你……”狼王实在不能理解凌崖为什么拒绝,虽然长期来看会亏钱,但是二公子又不缺歌。
卖了之后,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牛奶公司也会大力宣传,到时候“作曲人姬发”的名字就会更加响亮了,连带着他其他的歌都会涨价。
只是话到嘴边,狼王又咽了下去,言道:“我希望你好好考虑一下,不用这么着急做出回答。”
“嗯。”凌崖应付了一句挂断了电话。
嗷!
狼王丧气地嗷了一声,然后拨通了牛奶公司的电话。
“王总,二公子这边说需要点时间考虑。你知道的,艺术家对自己的作品就像对自己的孩子,那是有感情的。对对对,考虑好了第一时间通知你。”
狼王虽然知道凌崖一旦做出决定了就不会反悔,但这对净乐真的是个好机会,他只能是先拖着再说,大不了到时候就说“二公子经过几天的考虑,还是决定不卖歌了”。
万一有转机呢。投机不偷鸡。
“小四,你准备好了吗?”凌崖问道,他所问的是指官司方面,这两天时间里小四一直在准备资料以及开庭之后的话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