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禹看着一把鼻涕一把泪,牙齿都不剩几颗,吃个鸡腿都费劲可始终不愿意松手的小丫头,愈发对这个小姑娘感到好奇,只是给她递过去一杯水,示意她慢点吃后,转身离去。
可还没走出病房,小贼猫含糊不清,但是语气很急的说道:“别走,我还没说完呢!”
林禹两手一摊,“给你买烧鸡去!”
小贼猫摇摇头,神色坚定。
她很清楚如果离开了杀了很多人的林禹,自己可能会有危险。毕竟对付一个坏人,需要一个更坏的坏人才行。
林禹想了下,坐了下来,将病房的窗户关上,帘子也拉上,示意医护人员离开后温和的说道:“行吧,说说看,看看是你感谢我,还是我感谢你。”
小贼猫又撕咬了一大块鸡腿,还不忘吮吸手指头,只是动作很小心,不愿意弄脏放在一旁的新衣服。
“我当时感觉那个人没怀好心,虽然你也不咋地,但至少给我吃的,给我穿的,没有打我,所以我就没好意思带你去那个小巷子。”
“原来如此,那我还真的要谢谢你呢,嘿,失算了!”林禹言语之间多了些真诚,不再像平时那般说话都是或真或假的,“然后呢?”
小贼猫满脸的得意之色,“必须要感谢我才行,本贼猫偷东西可是远近闻名的名声好!”
“后来你也知道了,你带我吃吃喝喝之后,我就离开了,但是那个人又找上了门,狠狠地揍了我一顿,还把我锁了起来,想要活生生的饿死我呢!”
“我一天就吃一顿饭,他还想饿死我!真是个坏人!所以我就溜出来找你了。”
这个故事很简单,但是背后却隐藏了太多的东西了。谁在仓市有这么大的能力呢?还是说已经有人开始行动了,只需要将仓市内所有的林家之人杀干净,表明自己的立场?
林禹温和的问道:“那个小巷子在哪里?”
小贼猫愣了下,吃东西的动作都放缓了一些,小小的眼睛里充满了疑问,我已经如此好心好意,甚至差点死掉也要跑出来给你报信,你还要去送死?
要不是在洗脚城那里偷你了一百块钱,我早就心一横,跑出这座城市了!
小贼猫吸溜一口,将最后的一块肉吞入肚中,似乎有些恼怒,语气都严厉不少,“你是不是傻,他们都要去杀你了,你居然还去送死?”
送死是不可能的,但是杀人,林禹自认很少有人比他厉害。
林禹没有去摸小贼猫的脑袋,他知道这个看似没心没肺的小姑娘其实很害怕,很怕死,很怕别人打她。
只不过一个偷了自己一点东西,自己还请她吃了顿饭,买了身衣服,她就愿意拼死也不将自己带入到可能存在危险的小巷子中。
这样的一个喜欢偷东西的小丫头,倒也让人恨不起来。
林禹柔声说道:“我曾经跟你说过,我杀过人,杀过很多很多的人。”
“尸横遍野,流血漂橹,在我这里不仅仅是一个成语,而是真正发生过的事情。”
“或许你不清楚,当然了,你也不用清楚,出于个人原因,我也不会逃避的。有人想要杀我,解决办法就是将敌人全都杀掉就是了!”
一个五级能力者,面对敌人还要退缩?当然是站起来,挺直了身体站在小巷子的巷口处,冲着敌人轻轻地招招手,然后从东边砍到西边。
小贼猫直愣愣的看着林禹的眼睛,随后闷声的说了一句:“我也跟着去。”
“你去干嘛?”林禹感觉有点好笑,“不怕能力者之间的战斗太厉害,光是战斗的气息就把你撕成碎片?”
小贼猫抽了抽鼻子,她也是能力者,却有一个没什么用的能力,不过与她很契合。但是她很清楚,“如果我离你太远的话,那个人可能会追上来杀掉我。”
林禹一怔,忘了这茬了,无奈道:“等你修养几天,我们就出发。”
..........
如果说舍弃尊严就能换来傲人的财富,舍弃尊严就可以万人之上,那么该如何选择呢?
人活一世,是该求一个心安理得,还是舍弃尊严的富贵一生,风青烟最近思考这些事情愈发频繁。
仓市的郊外,非常偏远的山区中有一处别墅,是一个度假的地方,看看风景,或者......
风青烟自嘲一下,从酒窖中拿出一瓶上好的红酒,扭动着腰肢走入其中,里面有一群在她看来高高在上的人物,完全得罪不起的人物,正在喝酒聊天。
一名脸庞坚毅,但是体形略胖的男子坐在沙发上,看见风青烟进来摇摇招呼道:“来这边,平日里少见的大美女,今天有幸遇到,哪怕什么都不做,只是喝一杯你亲手到的酒也是很不错的。”
风青烟面露笑容缓缓走去,不管什么时候都像走在红毯上一样,神色坦然,没有因为周围的笑声和揶揄声而有任何的变化,姿容姿态放在古代也是名动一方的大家闺秀。
动作优雅,神色庄严。
眼神深邃、穿着讲究名贵的王向一眉头稍微皱了下,有很快松了下来,笑道:“许兄这么喜欢美人?”
许十郎笑笑,轻转手腕晃动着红酒,捻起一缕青丝放在手掌之中,看着脸色如常的风青烟,“美人谁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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