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诗秀并没有直接去李三爷的家,而是先去了趟裁缝铺拿衣裳。
她把自己那套新衣裳给换上,将孩子们的衣服全都放在箩筐里背好。这才施施然前往李三爷在斗角胡同的家。
远远的,陆诗秀就看到斗角胡同里最亮堂的一间屋子。
她知道,那就是李三爷的家。
做采办的,多油水。能在斗角胡同这样的穷人地方造的起如此富丽堂皇的屋子,李三爷也算是府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了。
陆诗秀越发认为,自己用一张虎皮搭上李三爷,是划得来的买卖。
陆诗秀在门前观望了一阵,对着比自家大上许多的宅子,心里有些发怵。她在心里给自己鼓气,大着胆子上前敲了敲门环。
“来了来了。”
一个懒散的声音从里头传出来。
陆诗秀咽了咽口水,有些紧张地耸了耸背上的箩筐,脸上堆起笑来。
开门的妇人皮肤白净,吊梢着眼睛用鼻孔看人。
她是李三爷的婆娘,送往迎来的人多了。一见陆诗秀,就知道人家心里打的什么主意。
一身崭新的衣裳,都没浆洗过样子。怕是刚从成衣店里买来充头面的。一双鞋虽然干净,却是洗的发白,明显与衣裳不衬。
倒是这张脸。瞧着不熟,长得过分妖娆。就连带着几分谄媚的笑,都能让人心生好感。
李三爷的婆娘直接说:“今天三爷不在家,出门办差事去了。有什么事,你同我说也一样。”
陆诗秀见状,立刻放下箩筐——对方并没有邀请她进去的意思,显然是想把事情赶紧了结。
陆诗秀从箩筐里拿出用油纸包好的卤鸡,“这是我自己做的,心里惦记着三爷,所以特地拿来给三爷尝尝。”
卤鸡的香味隔着油纸,直往李三爷婆娘的鼻子里钻。让她不得不低下头来,用眼睛去看陆诗秀。
“闻着倒是挺香的。留下吧,要没别的事,我就去忙活了。”
李三爷不在,陆诗秀也不好与他婆娘说自己的打算。只能直接回去。
“麻烦娘子同李三爷说一声,就说小李村的张陆氏来过一趟,就成了。麻烦娘子了。”
李三爷的婆娘接过卤鸡,漫不经心地说了句,“晓得了。”
她当着陆诗秀的面,用手指拨弄着油纸。卤鸡的香味越发浓郁,闻得她现在就想大快朵颐。
等陆诗秀走了。李三爷的婆娘直接关上门,用手撕着鸡肉,边走边吃。
等回到屋里的时候,卤鸡已经被她吃去了大半。
李三爷恰好这时候回来,闻着满屋子的卤鸡味儿,不由问她:“今儿买什么好吃的了?”
李三爷的婆娘吮着手指,“小李村有个叫张陆氏的来过了,说是给你送卤鸡来。我尝着味儿不错。”
李三爷的婆娘还算是有心,没忘给李三爷留个鸡腿,“你尝尝。”
李三爷就着她的手,咬下一块鸡腿肉。鸡肉卤地恰到好处,不咸不淡,还透着一股子鲜味儿。鸡肉也煮的恰到好处,一点都不老,鸡也选的好,肥瘦相当,完全不柴。
李三爷眯着眼夸奖,“是不错。哎,她还说别的什么话没有?”
李三爷的婆娘摇摇头,“只让我带一句,说是她来过了。别的什么都没说。”
李三爷是何许人也?心里细细一琢磨,就知道陆诗秀想要做什么了。
八成是想用这卤鸡来探探路子,想要在镇上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