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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三:九眼天珠

陈不归看着门口又飘零的大雪,一个劲的大骂:“刚晴儿两天就又下雪了,你不知道小爷怕冷吗?”陈思念刚搽桌子,就又听到自家儿子在门口骂老天爷,“你骂它也没有,多喝热水吧,还能咋滴?”陈不归前几天因为白泽降世突然大病一场,此刻心中有气,随便骂了几句老天爷,就算了,两只手揣着,一脸笑嘻嘻的就走向了阿娘,“娘啊,我相中一姑娘,你看看快过年了,咱用不用走一走?”陈思念不耐烦的说道,“滚滚滚,没看到老娘在搽桌子吗?又喜欢一姑娘,我信你个鬼,你今年也就九岁半,走什么礼,毛还没长呢?就想着结婚,白泽把你干魔怔了吧,赶紧的,要么看书要么哪凉快哪待着去,一天天的。”陈不归心想着我也想找点事干啊,不是天冷不想动手嘛,“得了您嘞,我还是去后院练瑜伽去吧,修身养性,狗不理。”

这是一个跟历史课本上学习到的上古历史不一样的历史,这里被陈不归第一次证明穿越成功并且走上了牛逼哄哄的开挂人生的人,叫做,洛华夏,被世人尊称为‘天地第一圣’,可他低调谦虚,认为这个名号自己受之有愧,认为自己还是拥有着许多脏恶的欲望,于是便将圣字前面加了个‘伪’字,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他主要功绩嘛,大概也就仅次于救世大神洛囡了。医药业,农业,纺织业,工业,文学,统一货币、文字、语言,比如制盐,肥皂,香皂,牙刷,牙膏,印刷纸,改变思想,剃发受之父母,被他改了,他宣扬自由,却不触犯法律道德。他修订法律(根据当地习俗修订),帮助曾经弱小的虞朝统一天下,这妥妥的不让后人穿越啊,你会什么他都发明了,本来呢,陈不归想着杂交水稻改变人们的生活,没想到那货,连杂交水稻都不放过,对了,还有他发明菜谱,火锅被他端上桌了,后人已经不能乘凉了,气的陈不归这个火大啊,好嘛,好人你都当了,英雄你也代表了,华夏文明五千年都被你一个人装完了,你就不能给未来的穿越同胞们一条活路吗?(简体字,白话文也被普及了。唐诗三百首都被他祸祸完了,搁谁谁不想掐死他,我穿越了,发现路被别人走完了,那我白穿了。)后来伪圣,安排了自己的后事(我估计是没事干了),然后飞升了,世人现在还在为他修建庙宇,香火不断。(说起伪圣,孔子花七十年悟道儒,儒家花两千年传播人间根深蒂固,被他五十年全改了,八千年的奴隶制,被他四十年升级成封建制。说实在的,陈不归很佩服这个家伙。)

陈不归坐在庭院中的石墩上,看着这漫天飞雪,突然就想起了往事,回忆如同寒煞的北风,一寸一寸的割剐着他的心。陈不归来着地球,由于一直想追寻真正的自己,而选择了自杀,然后就因缘巧合的来到了这个颠覆了他三观的世界,男子二十弱冠方可娶妻生子,这和他印象里的古代十四五就能相夫教子完全不同啊,现在他九岁只能读书上学,当然了也可以练武修灵,可他一个地球人哪儿来的,神魂异魂就算是最普通的兽魂他也没有啊,雪山气海十七窍一窍不通,五行缺五行,这算是板上钉钉的废物一个了,书上居然还把这种人列为最纯粹的人种(伪圣说的,大意为,每一个物种都应该有自己的本物魂,而五行之意乃是天神所说,雪山气海是灵种修炼方式,人之所以是人,就是和万物不一样,最纯粹的人,没有神魂,因为神魂就是他自己,人是万灵之首,气海应是自己躯体,而不是固定的那几个孔眼,所谓五行有了又会被五行相生相克,还不如无来的干脆。)后来,陈不归想想自己为什么没有呢?因为自己是穿越过来的啊,那时候的地球哪儿有灵气,人已经被各种添加剂抗生素毒害了,当然是没有气海了,至于伪圣那么说应该也只是自己给自己贴金吧!(陈不归其实最佩服伪圣的就是,他什么潜质都没有,就那么自己干练,居然能踏破虚空,斗法成神。)

陈不归最喜欢的事,除了睡觉吃饭之外就是,打坐静神了,就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以前三分钟热度的人,现在居然喜欢打坐,主要是因为这个世界有灵气打坐容易唤醒最真实的自己。陈思念看着自家儿子在后院打坐,雪花铺满了他的发髻,然后陈不归呼的一下漂浮了,漂浮的距离也就距屁股下的石墩二指,他不用灵力是咋飘的呢?这个场景给人一种极其不真实的感觉,陈思念小心翼翼的用灵识向儿子探去,灵识穿过了陈不归而没有任何阻拦,陈思念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上善如水,有我还是无我?(这是三种境界,道的境界,有境界就有资格继续追寻道的脚步)这小子,果然不亏是和伪圣同一地方过来拯救世界的人(陈不归曾的告知过阿娘,自己的来历和秘密,不过其中存在隐瞒。)

傍晚黄昏,陈不归一边半依着大门口,一边享受着最爱的冰糖葫芦,远处一个打扮破烂的白脸小年轻引起了他的注意(这货应该是被人追杀,没跑了,小说里都是这么说的。)白浪只觉得太晦气了,自己前段时间去饕餮入世的地方本想着拿点死人钱,没想到捡到漏了,捡了很多宝物金银,当然了还有一个天珠,自从自己从那里回来之后就是各种诲事,卖宝碰着黑吃黑,逛窑子遇到大人办案,吃饭遇到仇家,这一路七八百里就没有过好事,不行了自己一定要把这玩意给扔了,越远越好。白浪看见了不远处一个半依大门口吃糖葫芦的小孩,这娃娃没什么特别的,就算有灵识探查也显示这货是一个啥也不会的普通人,附近这小镇上也没有太厉害的人物。“喂,小鬼,我想用我这脖间天珠换你几个饼吃,你看中不中?”白浪用着朴素的魔王问着。陈不归看着这个人双眸里面朴素,想也没想的答应了。“我就四十文”还不等陈不归说完,白浪就抢话答应了,“中中中,这就不少了。”说罢,陈不归交钱,白浪交货。陈不归看着手里这个天珠,长一尺宽带也就是自己大拇指那般,九眼的,天珠磨损程度太低,是个不值钱的新货,黑底青眼,九眼天珠,买贵了,虽然不咋地,但是自己上辈子就带着这东西,也不算坑,本以为对方会讨价还价,本以为自己捡漏,小说情节,哎,我还是回家暖和吧,想罢,便把九眼天珠戴在了脖间紧贴胸膛,滋,有点凉。(一尺十寸,一寸十分,一尺15厘米,一寸1.5厘米,一丈百尺。这里尺寸换算按照商的标准,小数点后两位忽略不计了,一丈百尺是作者自己定的,本来习惯了一丈3.33米的,现在一丈按照商的标准太低了,我只能改变了)(天珠没有真假,只有新老之分)

陈不归在厨房烧材,阿娘在旁边炒菜(烧材主要是因为暖和)。陈思念总是感觉自己这个儿子这出去了一会就改变了,气场变得捉摸不透,越看越神秘。陈不归自恋的说,:“阿娘,你看啥?在看我还是那么帅那么可耐(可爱)。”阿娘撇了撇嘴,嫌弃的说,:“拉倒吧,你黑的跟个碳啊!扒了衣服,拉集上卖去,集头还是纳闷我啥时候养黑猪了呢?说实话啊,阿娘就觉得吧,你现在气场变了,很强大,可能是错觉吧。”(集头:市场管理者,官职。)陈不归听着阿娘贬自己的话,嘟了嘟嘴,伸手把脖间的九眼天珠拿了出来,递给了阿娘,说道:“喏,刚才一个贩子买的,新东西不值钱,花了四十文,买贵了。”陈思念还未拿过九眼天珠,就把手缩了回去,安排的说:“你这九眼天珠被你带活了,阿娘碰不得了,虽是看面是个新东西可你与它有缘,莫说花了四十文,就是四十两都不贵,多少有钱人想买一个和自己有缘的玉,不惜豪掷千金,你傻小子有傻福。阿娘安排你啊,以后出宫行房事切记,一定把它摘下来,净手之后才拿起佩戴,不可随便让别人碰,你也不能随便触碰别人带的玉器,听到了没?”陈不归不耐烦的说:“麻烦,大不了以后行房事摘了,一天出宫七八趟,还摘七八回,洗手七八次,想想都是麻烦。”“你呀你,随你怎么做吧!”陈思念恨铁不成钢的说着。

晋戈:幻灭柒染的智商不高,属于傻白甜类型,这些年被阁主教导,好多了。

幻灭柒染一生最爱伪圣,从他一无所有开始,她相遇于人海,也放手于人海。

幻灭一族族规其二,不得干涉人间事。(哪怕人间出了生灵涂炭的魔王)

伪圣拒绝了柒染的表白,拒绝过幻灭一族的族谱,最强战役是独战十殿王其中的三个,而不败,也被称为“天地第一人”。

陈不归名字由来并非是陈思念所起,而是他自己在两岁时给陈思念托梦,自己给自己起名。陈思念起初并不叫陈思念,只是怕人看破儿子不是亲生的,才和儿子在梦里商量起的名字。

陈不归九岁之前一直在修炼打坐,没有修炼过灵力,因为条件不允许。

陈不归修炼的是自己在地球上悟的道,而不是道家的上善如水,佛家的无我有我,而是其他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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