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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祈铃木

一只手转着钢笔,指尖只剩得一片黑金色的残影;另一只手则轻轻捏着一个浅褐色的羊皮纸信封,路易半躺在房间里的真皮沙发上,眼睛半眯着,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然而若是有人能看到他的眼睛,一定会不寒而栗。

那对平日里水润的黑色眼眸中,此刻正放出摄人心神的光芒,肃杀冷定。

又来了……

第二十一封信。

手指微微一弹,那支名贵的Aurora钢笔顿时停在了他的指尖,就这么完美地找到了平衡点,仿佛一只展翅欲飞的黑金色蝴蝶。路易缓缓放下笔,右手摸着下巴,左手仍然用两个指头夹着那封信。

那样薄的羊皮纸,却很结实,散发着古老久远的气息。有墨色的三个字写在信封正面:致路易。

一模一样的称呼。一模一样的开头。一模一样的内容。几乎与前二十封没有任何区别。

只是……

写信的人在末尾加了一句话:

真是抱歉,最近出了点事情,所以信送得晚了点。

墨水晕开在浅色的纸上,字体依旧清秀飘逸。只需一眼,路易便判断出这个人用的钢笔还是以前那种,甚至连墨水都未曾变过。

早在近一年前,收到第三封信的时候,路易就暗自决定去一探究竟。别人信不过,他就只好自己动手。好在他是大户人家的孩子,信息资料都齐全得很,不出一个月他便查到了钢笔和墨水的来源。

钢笔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牌子,帝国随处可见,几乎人人都用过,因此这条线索没什么用处。那墨水也极其常见,但路易无意间发现了一件事——

这种名为“天之墨彩”的墨水,产自东域。

经过几万几亿年的发展,世界逐渐被分为了三大块:特拉格洛帝国位于世界中心,占据了近二分之一的领土;西边是日诺朗洲,在日诺朗语中意味“太阳永不坠落的地方”,盛产羊毛、蚕丝等华丽的丝织品;而东边则是东域,居住着很多土著人,发展相对落后,但历史文化久远,可谓是世界历史遗迹的中心。

而“天之墨彩”牌的墨水,则是一种远古人类——德星人——的骨头磨碎后,混合特殊的汁液再进行一系列复杂的加工得到的。听起来这墨水有点珍贵,但其实那是东域随处可见的物品,在艰苦的环境中几乎人人都懂得如何独立生活,而制作墨水就更不在话下了。

虽说是东域的常见品,但帝国这边反而很少有卖的。因此,那个送信人,有很大可能去过东域。

虽然这条线索目前看上去似乎没什么价值……

路易继续沉思。也许……其实送信人和写信人压根就不是一个人?

那倒也是有可能的。谁规定自己写的信必须自己送了?

路易越想越烦躁。反正不管是写信人还是送信人他一时半会儿也解不出来。将目光移到信的内容上,他的眼神变了数变。

在市精英赛前他没怎么打过架,而最近的一次是……

和玄夜初次见面的时候。

是了,那样也说得通。虽然时间稍长了点,但写信人还特意在信的末尾说明了信送晚的理由,难得和他多“聊”了几句。

那么问题来了:对方又是怎么知道他与玄夜打了一架的呢?

算了……这个问题也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俗话说事不过三,到了第二十一次的时候,他已经懒得再细细琢磨了。

目前看来那人并无恶意。手头的线索还是太少,而最初的怀疑对象——斩玉——似乎最近也没什么可疑的地方。他可不想因为一个怀疑就与对方撕破脸皮。

“喂,路易!”某人的呼喊猛地把他从纷乱的思绪中拉回现实,“你再不走,就没有早饭了!”

路易“哦”了一声,慢条斯理地将信塞到行李箱的暗格里,然后“咔嗒”一声上了锁。这封信,暂且还不能被别人看到。

玄夜和白头发的那家伙已经走出了门。斩玉在路易身后关上房门,四人便在沉默之中往楼梯走去。

路易瞳中隐隐有火焰跃动。就在刚才,他们好不容易从“情侣房间事件”中恢复过来,开始忙着整理行李时,路易忽然在他的枕头下发现了那封信。于是他就不动声色地拆开了信封,很慢很慢地把信看了一遍,又不动声色地把羊皮纸整整齐齐地叠了回去。然后他就捏着信封坐在沙发上陷入了沉思。

其余几人皆是好奇地看了他几眼,但路易只是挥挥手告诉他们自己没事。于是那三人就不再理他,各忙各的去了。这片清静也正是他求之不得的。

接下来的几分钟里,他重新把思路捋了一遍——这是他每收到一封信后都会必做的事。

肚子忽然“咕咕”叫了起来,打断了路易的思考。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从早上起床开始就什么也没吃。

居然敢让路家少爷挨饿!路易三步并作两步下了楼梯,大步走到一楼的餐厅前。微微一笑,确认自己的着装都非常整齐后,他缓缓推开了玻璃制成的旋转门。

大部分学生已经到了,正排着队端着盘子在一排排窗口前打饭,欢笑声此起彼伏,显然大家的心情都很愉悦。不过这餐厅怎么这么简陋呢……甚至还比不上星源学院的食堂……

路易盯着一个窗口里长得很像馒头然而形状却奇奇怪怪的食物,张了张嘴,最终什么也没说,很干脆地移开了目光。

他最后还是吃了两片面包和一碗牛奶,只不过他事先在吐司上涂了一层厚厚的甜辣酱,这才勉强将烤得干硬的面包咽了下去。虽然表面看不出来,但他其实是个正宗的重口味肉食者。然而看了看那边的炒肉,他立马打消了这个念头。

小组其他三人早已开吃了。斩玉正大口大口地啃着一个包子,莫霜依面无表情地喝着碗里的素汤,而玄夜——

他的目光顿住了。

外面裹着一模一样的校服,玄夜看上去与其他人并无两样,只不过是瘦了一圈而已。然而他吃东西的样子极其迅速——不,不能说是迅速,这简直可以用生猛来形容!他左手拿着一个大馒头,右手端着铁碗,正仰着头把豆浆灌进肚里。那么一大碗,他就中间停下来咬了一口馒头,然后……整个碗就见底了。

他又三两口把手里的馒头吃完,同时从盘子里拿起一枚鸡蛋。他不像别人那样小心翼翼地剥开蛋壳,而是双手捏住鸡蛋两端,轻轻一用力,就将鸡蛋连着外面的蛋壳从中掰开!然后他很是粗暴地捏碎了蛋壳,一口一半,那个白水煮蛋就这样带着些许蛋壳碎渣被他吞进了肚——是的,他就咀嚼了一下,那个蛋就不见了。

路易看得目瞪口呆。从吃馒头到喝豆浆再到吃鸡蛋,整个过程不超过一分钟。

他突然很想知道对方到底有没有尝出食物的味道。

“我吃完了。”玄夜淡然起身,面无表情地随手从桌子上扯出一张抽纸擦了擦嘴,然后将纸巾揉成一团丢在桌上,就头也不回地往食堂大门走去,“我回房间了。”

斩玉正往嘴里送一块牛排,看到玄夜离开,那牛排送到一半就停住了;连莫霜依这个万年冰封脸都难得愣了愣。路易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还剩下一大半的牛奶和面包,又看了看玄夜一干二净的碗——真不知道那家伙是怎么做到连一滴豆浆都没有剩下的——最后紧紧闭上了嘴巴,决定什么都不评论。

然而他慢慢地嚼着干硬的面包,心里却陡然升起一丝警惕。

刚才玄夜吃饭的模样……简直就像一头野兽!还是最凶残的那种!似乎在他眼中,馒头不是馒头,豆浆也不是豆浆,所有食物都仅仅只是可以用来饱腹的东西。

至于他剥蛋壳的时候……不,他根本就没剥蛋壳!他好像一点儿也不介意把整个鸡蛋连着蛋壳都囫囵吞下去,反正蛋壳又不是不能吃。

路易无法忘记玄夜的眼神。

对方紧紧盯着眼前的食物的时候,那目光甚是凶狠贪婪,漆黑的瞳孔中有野兽般的光芒放出。他吃得很快,也很野蛮,像个野人似的无比粗鲁,似乎生怕别人会来抢,或者这食物下一秒就要飞走了似的。

那是一个快饿死的人才会有的神情。

那个少年给人的感觉一直都是冷漠诡异,但比起莫霜依的冰冷来又多了几分阴狠与神秘。但是莫霜依吃饭的时候非常优雅——或者说是矜持——完全不像玄夜那样猛兽般狼吞虎咽。

路易非常清楚什么样的人面对食物时才会有这般表现。

如果说光凭以前的推断他还不能完全肯定的话,那么如今他几乎可以毫不犹豫地确定,玄夜小时候过得一定非常悲惨,甚至有可能是流浪的生活。

只有这样,他才会饿到几近死亡的地步,基本上吃不饱肚子。也正是这种有了这餐没下餐的生活,才会让他在不知不觉中养成如猛兽般进食的习惯。

路易大概没有想到,自己的推断其实已经八九不离十了。

玄夜当初躲避追杀的时候,的确与流浪汉没什么两样,甚至还不如他们。数年来他基本上没有彻底吃饱的时候,哪怕是一小块发馊的面包都能让他欣喜若狂。至于馒头、豆浆和鸡蛋,小时候的他根本想都不敢想,连鸡蛋是什么都没听过。而且吃的时候不仅要提防身后的追击者,更要小心某些野兽的突袭,甚至是族人的抢劫。他曾为了垃圾桶里的半根鸡腿,杀死了自己的青梅竹马。

所有的感情所有的血脉,都在快饿昏的时候荡然无存。

为了食物,什么事都可以做。

只要能活下去。

当然这些是路易无从得知的——他的推理能力还没好到这种地步。不过光从玄夜刚才的吃相来看,他已经可以肯定这个人以前的生活情况了。

当然,对方也愈发危险。

因为这种环境长大的孩子,会为了生存而不惜一切手段。他开始有点明白为什么在训练场与玄夜初次见面的时候会感到对方身上强大的黑暗气息了。

那么……他究竟是谁呢?

注视着玄夜离去的背影,路易心中已转过千百个念头,但脸上的表情却自始至终没有变化,嘴角依旧噙着淡淡的微笑。莫霜依是天生面瘫,他却是个技艺高超的演员。

他慢条斯理地嚼着吐司,辣味与甜味混杂,冲淡了面包难以下咽的干硬。他才不会像别人那样直接抱起碗就喝,而是握着一把银色的铁勺,修长的手指轻轻环绕在勺柄上,以极其优雅的姿势舀起牛奶送进嘴里。

即便是再难吃的食物,他也会吃出贵公子的风范。

“开幕式是下午三点,对吧?”斩玉边啃包子边问。

“嗯。”路易放下勺子,碗里干干净净——不浪费食物是良好美德,“所以,吃完饭,我们是不是可以四处逛逛了?”他站起身,带着淡淡的笑意。

“嘿!”忽然有人从后面拍了他肩膀一下,“怎么,吃完了?刚好,一起去走走吧?”

路易回头,刚好撞上了江鹤颜那对浅灰色的眸子。他还没开口,就听对方又兴致勃勃地说:“我突然想到一个新点子!要不我们赌……”

那个“赌”字还未出口,路易瞬间便知事情不妙。他于是很干脆地打断了他:“你在做梦。”然后就毫不犹豫地向餐厅门口走去,同时还不忘推了江鹤颜一把。

二人顺着人流出了餐厅,一直走出整个酒店。明媚的阳光从亘古不变的碧空上倾泻而下,早晨的空气是如此清新,全然没有燥热的感觉。

“唔,我们去哪儿逛逛?”江鹤颜随意地问道。

路易只是耸了耸肩,表示自己无所谓。每年都来,他已经在流溪谷逛了整整五年,第六次的时候还有什么好逛的呢?

“喂,你看那儿不是公子长安么?”江鹤颜眼尖,一眼便在人群中注意到了那名风度翩翩的少年,“怎么样,把他也拉上?”

不等路易回答,他就冲那边喊了一嗓子:“喂,叶二公子,这边!”

叶长安偏过头来,淡淡地笑着,清秀的面孔儒雅柔美,浅色的瞳孔中一片清澈。路易不得不感叹不愧是这家伙,连普通的校服都能穿出古装的感觉。

“何事?”他穿过人群来到二人面前,轻声询问道。路易顿时就感到了扑面而来的春风般和煦的气息。

“一起去走走?”江鹤颜冲着外面繁华的街道扬了扬下巴。

“随意。”叶长安依旧是淡淡地笑着,浅色的瞳孔近乎透明,“我刚好要去镇上的药草店里买些药材,不知二位是否有兴趣一同前往?”

流溪谷是一块很大的地方,正式比赛的地点就在谷中央,而酒店的位置则安置在附近的一个小镇上——翠玉镇。

三人在川流不息的街道上走着,头顶成片的绿叶很好地遮挡了炽热的阳光,只有丝丝缕缕的光束从枝叶的罅隙中漏下,在地上汇成点点光斑。拥有四季常绿的树木也是翠玉镇得名的原因——这种树被称为“祈铃木”,非常少见,是帝国南部特有的品种之一。

路上行人很多。除了身穿各异校服的学生或巡逻的老师,还有不少外来游客。可想而知,他们特意挑了这个时间来这里,不仅是为了看夏日最盛的祈铃木,更是为了即将开始的市精英赛——当然,他们是要掏钱买票的。

叶长安忽然停住了脚步。“这棵树快死了。”他微微仰头,凝视着道旁的一株祈铃木,几乎是自言自语道。

路易和江鹤颜亦是驻足察看,然而绕了一圈,愣是没看出什么异常。那棵树深褐色的枝干非常粗壮,巨大的根埋入深不见底的土壤中,绿叶层层叠叠,中间藏着数个淡红色的圆形果实,沉甸甸的,压弯了枝头。

“这树……有什么问题吗?”江鹤颜抓了抓头发,不解地问道。

公子长安只是静静地抬头仰望,眼中有路易看不懂的情绪翻涌。最终他只是轻声回答:“这个季节的祈铃木是不会结果的,它所有的营养都会用来生长枝叶。”

他随手指了指其他的树。“所有祈铃木的叶子都是绿中有蓝,在植物学中被称作‘翡翠叶’,蓝绿色能更好地反射阳光。而这棵祈铃木——”他又转回原先的树,“蓝色已几乎消散,叶尖呈现一片模糊的蓝晕,叶根出现浅黄色的斑点,而且普遍比正常叶子要小一圈,很明显它生病了。”

“好像有点道理!”江鹤颜恍然大悟。

被他这么一说,路易也发现了这棵树的特殊之处,不过他还是忍不住问道:“那你又凭什么判断它生病了就一定会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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