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定了一桩心事,伊凡整个人都精神抖擞起来。
那位大人都提点到这种程度了,自己都办不好的话,那也别想着干出一番大事业了,老老实实回家卖书去吧!
当晚,伊凡就带着本森、野狗两个人,来到了伦敦南部的布里克斯顿区。
作为全伦敦最混乱的地方,即便是常年居住在对角巷的伊凡都有所耳闻。
此时,雾气笼罩了整个伦敦,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汽油味。
远光灯肆无忌惮地射了过来,紧随其后的是发动机的引擎轰鸣,紧接着,两个摩托骑手你追我赶地从三人身前疾驰而过,留下一连串重金属乐队的疯狂嘶叫。
住在这个地方的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会在晚上出门,也只有那些无知无畏的少年,生活在阴影中的帮派分子,才会在外面到处溜达了。
“我讨厌这里。”野狗皱了皱鼻子,瓮声瓮气地说道。
伊凡赞同地点点头:“我也是,不过要搞到麻瓜的军火,没有比这里更方便的地方了。”
刚拐过一个街角,就撞上了一个晃晃悠悠、浑身酒气的黑人。
“fuuk!”那人刚抬头要骂,就看见了比他高出了两个头的野狗,正低头冷冷看着他。
野狗伸手捉住他的衣领,直接将他提到了半空中。
那人酒一下子醒了,一边手舞足蹈一边求饶:“大哥我错了!我没长眼睛!您就饶了我吧!”
“少废话!你们这块儿老大是谁?”
这是砸场子来了?
那人眼珠子转了几下,有些犹豫。
要是被老大知道了是自己给他们带的路,自己全家都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虽然对那个天天给自己戴绿帽子的碧池和那个不知是谁的野种没什么感情,但家里还有个六十多岁的老妈呢……
见状,野狗如铁钳一样的手掌骤然缩紧,那人的脖颈处顿时发出了不祥的喀喀声。
那人吓得心神俱丧,也顾不上老妈了,哀嚎起来:“我知道!我知道!马上带您过去!”
野狗这才松开手,那人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心魂未定。
“前面带路,不要想着搞小动作。”
说话的是一个矮胖的男人,那人只是扫了一眼,就不敢再看——鬼知道他们会不会灭口。
那人一边在前面走着,一边怨恨地想道:他们死定了!听说老大最近从东边那个动乱的大国那里搞到一大批好货——进攻苏格兰场都绰绰有余了。
一行人走进一条阴暗的街道,大约走了一百多米,来到一条岔路口。
那人指着通往右边小巷的那条路:“往前走不到五百米可以看到一家酒吧,约翰老大一般都在那儿。”
他满怀希望地看到那个矮胖的男人点了点头:“你可以走了。”
那人喜出望外,连滚带爬地就要往外逃。
刚转过身,就听到身后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一忘皆空!”
巷子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只剩下被风席卷的树叶哗哗作响、昏暗的路灯明灭不定、路灯下躺着一个醉酒的人。
半晌,那人突然动弹了一下,只见他从地上爬起来,懊悔地拍了拍脑门。
“我怎么在这儿睡着了?”
记忆还停留在酒吧喝酒的时候,那个娘们可真辣,一个劲往他身上凑,害得他多喝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