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另一个白脸手下听了却是大笑一声:“你当我们是何人,能看上你区区十两银子?快快让开,当心我的马儿踏伤了你!”
小福吓了一跳,连忙侧身站到一旁,可还是不放弃的说道:“三位大哥,你们再考虑一下吧。我们还包酒水,不是我吹牛,我们的酒水真的可好了!”
“去去去,十两银子老子都看不上,还能在乎你们的酒水。闪到一边去,休要耽误我们赶路!”
三人拍马向前,临路过小福时,那名健壮男子说道:“我们要从前边的小路上山,你们马车太大,却是不便护送,告罪了!”
听到如此说,小福也只能无奈作罢。眼看着三人绝尘而去,向车厢中的归老板回复,然后跳上货车,随着队伍缓缓向前。
健壮男子三人本是京师守备,近日京城附近出现了一伙山贼,常打劫往来商队,害了不少人性命,为了找到山贼的营寨将他们一网打尽,这三人才换了便装,假扮普通武者,往来于官道之上,希望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他们虽是简装轻骑,但为了查探踪迹,总是走走停停,行的不算太快。待到中午,日头渐重,络腮胡忍不住向健壮男子说道:“头,我又累又饿,要不咱们停下吃些干粮休息一会?”
健壮男子脑门上也全是细汗,便点头答应下来。三人翻身下马,拿出锅盔和水囊,艰难的吞咽起来。
白面汉子咬紧牙关,用力扯下一块锅盔,一边咀嚼一边呜呜咽咽的说道:“老天爷,这锅盔到底放了几天,怕不是比石头都硬。上来战场,不用刀剑,光用这锅盔就能砸死几个大食人了吧!”
络腮胡也是苦着脸说道:“老子想吃白斩鸡和炸排骨,如果再能来上一壶酸汁汁凉丝丝的葡萄酿就更好了。”
健壮男子虽然面色威严,实际上也是个好吃之人。听到络腮胡的话后更是觉的手中锅盔如同嚼蜡,光是咽下去就刮的嗓子疼。他瞪了络腮胡一眼,没好气说道:“闭上你那张鸟嘴,越说老子越馋!”
络腮胡讪笑一声,又开始跟手中的锅盔较劲。他们三人蹲在树下,呲牙咧嘴的咬着手里的馍馍,那苦大仇深的模样不像是吃饭,反而跟上刑一样,简直比乞丐还惨。
正在此时,归老板的商队赶了上来。
大概也是因为到了中午,归老板在车内说道:“停下吧,打水生火,大家都休息一会。”
众伙计刚松了口气,却听归老板再次出声说道:“在车里躺了几天,整个人都快绣了,你们准备好炊具,一会我来做饭!”
短暂的沉默后,众伙计猛的爆出一声欢呼,差点吓掉了络腮胡手中的锅盔。
“他们发的这是什么疯?”络腮胡不解的问道:“明明刚才还累死累活的,现在却个个跟打了鸡血一样,那个最夸张,竟然还哼起了小调!”
健壮男子也是不解,扭头看去,正看到归老板从车上跳下,就见他也是二十多岁样子,一身黑衣,身材挺拔,面容坚毅。肤色不似读书人的白皙,也没有武人的黝黑,反而是一种类似小麦的颜色,给人一种别样的活力。
健壮男子微微一愣,默默道:“原来是他。”
络腮胡好奇道:“是谁?”
健壮男子收回目光,没有细说,而是简单答道:“一个故人。”
这归老板不是别人,正是归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