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日,还出了个灵异事件。那天是个阴天,雾蒙蒙的,大家还在一起快乐地奔跑,忽然小兵指着大坡上面一声惊呼:“你们看,有鬼!”
很多孩子确实都看见了,一个古代人,一袭白衣,骑着一匹白马,在大坡上悠然而过。大炮是个胆大的人,话不多总是很果断:“回家抄家伙,打鬼!”
那个年代的孩子还挺有历史常识的,知道古人与今人的差别。
一众孩子如哪吒附体,纷纷到家找出了拖把,擀面杖,铁棍、气枪等等,反正是把大人们吓了一跳。听着又蹦又跳的孩子们七嘴八舌描述,顺着孩子们指的方向望去,大人们却一脸惘然,什么也看不见啊!
可孩子们确实看得真切,不知谁喊了一声:“追啊!”
于是众小将向着大坡方向一路追杀而去,大人们有的不放心,在后跟随。
那天跟着一起冲上大坡的张不伦记得相当清楚,远处,看着一人一马,缓缓而行,渐行渐远,突然在一瞬间就无影无踪了。
这件事在工厂传了很久,众说纷纭,终无定论。
大院里的孩子长大以后学各种专业的都有,有的在学术上还颇有造诣,但就此事却从来给不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解释。
不过像张不伦他们玩的这一类游戏,厂里有一帮大孩子是不屑一顾的,那时他们已经上了初中或者技校了,那是他们玩剩下来的。
他们有自己的游戏,那时有个词叫混世,就是聚众争勇斗狠打群架之类,打来打去居然有几个居然在制药厂和南七里站一带混出了名气,张不伦有很多江湖传说和群架战术都是从他们那里知道的,所以后来上学遇到打群架从来没吃过亏。
当然,越来越乱的社会治安还是引起了政府的注意,综合社会上其他各类案件来了一轮严厉打击。
有次从幼儿园放学的张不伦在厂办公楼门口闲逛,走到告示栏边就看到了两份刚贴上去的判决书,彼时张不伦已经认识些许字了,连蒙带猜总算明白了判决书上的意思。一份判决书贴的照片是张不伦同学的哥哥,那时还在上技校,几个半大孩子把一个女同学约到宿舍,动了邪念,轮着就干了伤天害理的事了。
本文非金瓶梅,作案细节就不详细描述了。但是那天,张不伦还是被判决书上血淋淋的红钩和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黑色毛笔签名给震撼了,那是立即执行死刑的标志。张不伦第一次明白,有些突破红线的事情是永远不能干的。
第二份判决书上的照片是个面目清秀的中年女子,判决书上没打红钩但是用黑字写着大大的罪名,反革命重婚罪,尽管那个中年女子姓名很陌生,但是张不伦在回家路上想了半天,一直也没明白重婚和反革命究竟有什么必然联系。
其实明白不明白对那时的张不伦倒是没有任何影响,他总是很快乐,因为他的世界中还有很多好玩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