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观众老爷们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阿毅。”
“发这个视频呢主要是因为,那些盗视频的人有点太嚣张了,我去联系他们想让注明转载来源。”
“结果要么被删评禁言,要么被嘲讽,说他们这是为了原作者宣传,没有他们的宣传, 谁知道原作者是谁!”
“我呸!谁需要他们的宣传,我有种怀疑,这些盗视频的人难道没有看我的视频?他们不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所以现在我把送给玲姐的那句话送给各位,勿谓言之不预也!”
“同样,我也会向依旧不理会的平台发律师函,就这么多。”
很简单的一个视频,里面只有周毅的几句话, 而最重要的当然是那句:勿谓言之不预也。
如果放在玲姐的事件之前,那么可能连周毅的观众老爷们都会以为这是在开玩笑, 但是经历了玲姐的事件之后,现在周毅的这些观众老爷们已经闻到了火药味!
因为上次把这句话当成玩笑的玲姐现在已经在唱铁窗泪了。
那么这一次周毅说出来会有几个人信,谁也不知道。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开始刷六六六!
“卧槽,阿毅这是怒了啊,不过也是,自己费尽心思做出来的视频,别人随便就盗走,还删除禁言加嘲讽,这……”
“又是这句话,我是真的喜欢,关键其实不是这句话,而是这句话之后的行为,如果没有后续支撑, 那么这句话也只是一句话而已。”
“虽然盗视频与否对于我来说无所谓,但还是期待up主维权!”
周毅大概看了看评论, 其实说白了大部分观众老爷的心态其实和第三句话差不多,不管是谁的视频,只需要好看就行。
这也是互利网时代所有流量源头的核心。
视频也好, 小说也罢,终究是要好看的,不好看,你就算是跳到天上,也不会引来关注。
媛姐的回复则很简单:加油!我觉得可以杀猴给鸡看!
不需要多说什么,这种维权地复杂和艰难程度稍微不用想都能知道。
而大部分人其实是和媛姐想的一样,像up主这样的较真之人,大概率会把那几个跳的最欢地拿出来开刀!
至于说但凡盗了视频的账号主人都要找麻烦?
这怎么可能呢……
视频发出去了,然后没多久周毅就收到了观众老爷的回复。
“up主,你的这个视频也被盗了,你快去看!”
啊?周毅赶忙打开对方发的链接,就看到,一个叫“阿玉”的家伙直接把这个视频也盗了。
这让周毅瞬间破防,哭笑不得,这些人应该是直接根据热度来进行爬虫盗取的,根本不会看内容。
不过你看不看无所谓,我既然发了,那就是默认你知道了!
大概晚上九点多,方大状那边终于和委托合同给拟好了,确实很复杂,而且方大状也言明,这些还不够。
目前首先要做的就是调查清楚,现在网上到底有多少个账号在盗视频,以及,这些盗视频的人用盗取地视频赚了多少钱。
这是他们需要做的工作,而剩下的这账号背后那个人是谁,那就得通过平台来知晓。
毕竟网络实名制的今天,这些在平台上注册的账号,平台肯定有其信息。
只不过呢,你自己去要肯定要不到。
就比如周毅最开始去和交易狗要对方的信息,但只给联系方式是一样的。
民事案件就是这样,谁起诉就得谁来举证,你不知道对方的具体信息,你连起诉都做不到。
所以,可以先起诉平台,要求对方提供对方的信息,而后再根据这些信息进行起诉。
或者起诉账号,但是因为缺乏具体信息,可以让律师去法院申请调查令,平台是必须配合交出相应信息的。
当然他可以继续不交,那没关系,只不过法院会不太温柔而已。
当然,具体操作有时候不需要这么复杂,一切都看人呢……
然而,周毅这次不单单是要割肉,他还要杀鸡杀猴,那些个比较大的猴,就需要去报案了。
而方大状的说话就是,带着足够的证据去报案!
都已经足够证明对方犯罪了,比如周毅当初充值一百万那事,拿着足够证据去报案,想一想会是个什么情况呢……
当然,刑事不能着急了,方大状的意思是,不要着急,先让子弹飞一会。
让他们赚的钱够多,那样才能一次做绝!
做这种事就已经不是单纯的为了钱,为了钱不会这么费劲!
第二天上午,周毅便去了方大状的律所,把所有合同都签好,把该给的钱都给了。
这也让他感慨这些顶级大状的本事,普通律师你去打官司,那证据都得自己准备,输了那也是你准备的证据不够充分。
而顶级的律师拥有着普通律师所没有的人脉与社会关系,比如方大状这种,他可以通过自己的路子来获取证据!
而且保证合法。
这也是周毅上次震惊的,因为某种意义上这些大律师已经有点私家侦探的意思了。
周毅发出了视频,这个视频他是任由自己的观众老爷进行转载的。
于是在很短的时间内,盗视频的人,比如吴涛这样的工作室,就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
只不过没人当回事……
毕竟只是盗视频而已,互利网发展至今,那就是一个互相盗来盗去地历史。
从以前的歌,到后面的网络小说,到长视频,到短视频。
听说过几个因为盗视频坐牢的,就算有,那也是平台出面。
而现在,这还是私人进行维权!
没人当回事,顶多视频下架而已,他还能让这么多人都去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