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义上讲,建州兵是一伙山贼。
他们长于白山黑水之间,自然环境很差,生存条件恶劣,一直处于外界其他部落恶意环伺之中,屠杀与被屠杀往往贯穿于生命的整个过程。
女真男子从年满十二岁开始,就要学习战斗技能,成为保卫族群和部落的战士,他们在还未成年的年纪,就必须认识到,这个世界是弱肉强食的世界,你不杀人,人就会杀你。
所以每一个建州男丁都能开弓拉箭、抡刀使枪,艰苦的岁月造就了强悍的人,而努尔哈赤里程碑式的创造了八旗制度,更为这个强悍的民族插上了飞天的翅膀。
建州兵很强,擅长野战,因为他们没有城市。
赫图阿拉虽然在名义上是努尔哈赤建立的后金国首都,但实际上那儿连大明朝的一个县城规模都不如,明朝的使者到了那里,连下脚的地方都找不到,嫌弃的样子令每一个建州贵族都感到恼火。
所以皇太极会迁都沈阳,一方面是为了窥视大明江山,另一方面,他在山里着实呆够了,需要换个好点的环境。
皇帝都这么羡慕汉人的生活,下面的普通百姓就更不用说了,汉人懂农耕,不用每天跋山涉水去渔猎就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这项技能让所有的后金旗人都很羡慕,于是他们沉迷于掠过汉人人口,把他们抢回来当家奴,替自己种地。
可以说,女真嫉妒汉人拥有的一切,虽然他们嘴上不说,身体却很诚实。
但有一样,他们看不起汉人。
就是打仗,女真人把汉人成为尼堪,翻译过来就是蛮子,南蛮子,羸弱的南蛮子,是个贬义词。
历次战争证实了这一点,当汉人与女真人数对等的时候,公平对打,女真绝对是占据压倒性优势。
特别是当明朝能打的那一批军队被后金慢慢消耗光了之后,这种现象愈发明显。
所以鳌拜跟着萨穆什喀光着膀子登上皮岛的时候,他一点儿也不害怕,毫无孤军陷入敌人包围的恐惧感。
倒在地上流血快要流光了的准塔原本也是这样想的,不过现在他快死掉了,不知道有没有改变看法。
“喝!”
鳌拜身高体长,两腿更长,跑起来宛如一头奔腾的熊,他在瞬间超越了跑在前面的重甲披甲人,抢先近了前头那排明军步卒的身。
明军步卒也是一身铁,定在那里根本没有动,刀锋拖在腰里。
鳌拜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他觉得一股子燥热从脊梁骨上窜起来,直冲大脑,令自己像打了鸡血般的莫名兴奋,他看到咫尺之外的明军铁面具底下,一双跟自己一样炙热的眼睛,同样也在喷火。
“杀!”
敌人越强,鳌拜越兴奋,他扬起了手里的大刀,纳头就砍。
刀刃带起风声,在黑夜里闪过一道光。
刹那间,明军的长柄大刀也扬了起来,令人错愕的是,那不是格挡的起手式,而是敌我俱灭的上撩。
鳌拜的瞳孔一缩,他的刀要是继续这么砍下去,一定能劈开明军的脑袋,但自己从胯下到颈脖,同样也会被撩成两半。
两道互不相让的刀锋在空中撕裂,然后彼此对撞,火星四溅,鳌拜的刀被对方的巨力荡得往回撞,连带着他的身体也退了两步。
那一刻,鳌拜觉得惊诧和错愕。
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明军竟然能把自己的刀劈了回来。
虽然自己在最后一秒将刀势下劈的方向稍稍改了一下,目标从明军的头换成了上撩的长刀,但力道没有一点点的改变,依然用尽了全力,按照常例,明军的刀子应该会被这股强大的力量压制,然后自己能够顺势把劈到明军胸口的刀锋横削,砍了他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