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俩聊了一会首饰,又东拉西扯了些别的。
她道:咱们走吧。
他点头道:好。
他一直没看表,一出门才发现雨已停天也黑了,这才意识到说得时间太长了。
他送她到地铁站口,俩人互相道别后,就分开了。
回到家,他发了条短信:到家没?
她很快回复道:到了。你到了没?
他回道:我也到了。
她回道:一聊起来就忘了时间。你也收拾收拾早点睡吧。
他回道:好的。晚安。
第二天中午,他去单位食堂吃饭,竟然看到一个百年不遇的大奇葩。
他像往常一样低着头扫码进食堂,一连扫了三次才通过,正在懊丧,一抬头看到两条水萝卜一样健壮白皙的大白腿。
说实话,这两条腿很是修长,又筋肉分明,像是长在一位游泳运动员的身上。
这让他很是惊奇。在单位也有好几年了,他居然不知道身边还有这样健美的女人。
他急忙抬眼观瞧。
说起来这世界上的事大都是见面不如闻名的。
谁能想到腿的主人不是女人,而是一个满脸麻子坑儿的瘦小男人。
他认识这小子。
这人是单位新来的司机小d。他瘦则瘦,却很有几分筋骨,走起路来迈步生风,整个人看起来很有力量。
这本倒不打紧。
要命的是,小d今天竟然穿着一条可以称之为二分裤的小短裤。
他做梦都想不到,世界上有哪个男人会穿着这种短裤来上班。那裤衩真是短到连屁股蛋儿都要露出来了。
他猛然见到这古怪的奇景,不禁一愣呆立当场。
对方察觉到被别人瞧着,就寻找目光看过来,正看到目瞪口呆的m君,随即也是一愣,转而脸一红,把头一低跑走了。
m君很是懊恼,暗自道:多看那一眼干啥?还不如不看,保持一点儿幻想多好。这下好了,没胃口吃饭了。
想是如此想,饭还是得照常吃。
这天中午的主菜是一份酱大骨,配汤是羊杂汤。
两样都是他喜欢吃的。
他喜爱吃骨髓,胜过吃肉,每次吃大骨头都要把骨髓吸出来吃掉,实在吸不出来就会用筷子捅出来。
有人说这是贫困生活留下的烙印。
他觉得,这种说法太过武断。至少他爱吃骨髓并不是因为小时候吃不到肉。
好多人不承认自己爱吃,他从不避讳这一点。
今天这大骨,要是能把骨头炸酥,再倒上油炸的辣椒油,对他而言就更是一道饕餮大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