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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肉香传来,甄有钱一拍脑袋,差点忘了正事,看热闹哪有兔肉香?
青衫少年很快返回火堆边上,丁前溪拎开烤好的兔子,又重新架了一只上去。
没办法,抱着水囊眼巴巴看着兔肉的那个家伙,实在是太能吃了些,等下他要是吃不饱,夜晚睡觉的时候肯定满地打滚,翻来覆去睡不着。
丁前溪撕下一只兔腿,将剩下的兔肉递给了蹲在地上的青衫,那家伙也不知道跟谁学的,喜欢蹲在地上吃饭。
少年啃着一只兔腿,走过去跟青衫蹲在了一起,无他,两个人抱团取暖,感觉上就暖和些。
啃着兔肉的甄有钱喝了口水,含糊道:“兄弟,我刚刚去打水的时候,看见白天那群脸上带疤的壮汉了,他们正跟着一男一女对峙,就在不远处的山头上,看样子应该是劫财又劫色了,那公子哥穿着的锦衣,一看家底就颇为厚实的样子。”说完还悄悄瞅了眼啃着兔腿的那位发黑的衣袖,看看,走江湖就得是这身打扮,穿着光鲜亮丽,那不是把有钱二字,写在脸上嘛?
“护着一名颇为俊俏的小姐,怎么说的,其实以兄弟的眼光来看,也就是俊俏而已,算不上有多惊艳的那种,可她那双腿,啧啧,真的很长啊,腰身纤细,啧啧…”
丁前溪眼神古怪的盯着脸上神色陶醉不已的甄有钱,开口道:“我怀疑你有什么奇怪的喜好。”
甄有钱撇撇嘴,大兄弟肯定是误会了什么,只有年幼的蛇才喜欢细不溜索的,他甄有钱从小就很旁蛇的喜好不一样,那条颇为丰满圆润的大白蛇,才是这条小蛟龙的心头好,哪怕过了百十年,依然忘不了。
青衫少年撸起袖子,向着丁前溪展示那其实并不突起的肌肉,得意道:“兄弟,看我壮硕的身姿,那小娘子能架得住我几番折腾?反倒是你,跟她颇为适合,喂,我把她抢过来给你当暖床丫鬟吧,到时候调教腻了就放她走,咱别的不多,就是金山银山多,随便从指头缝里扣些给她当做路费,等她衣锦还乡的时候,找个老实人相夫教子,说不定那会儿还要对我感恩戴德…”
丁前溪吃完了兔腿,又将那堆炭火里添了新柴,此时听到青衫少年这番言语,就想着要开口,结果被对面蹲着的那人打断思路。
青衫少年笑眯眯说道:“是不是又想说不合适?哈哈,我刚刚那话,逗你玩的。”
小山头上。
没了鼻子的那人说话语调怪异,特别是张开嘴笑得时候,声音更为瘆人。
“跑啊?怎么不跑了?你个小白脸有本事英雄救美,怎么没本事继续跑啦?还是说搂着那贱货的腰肢,摸上小手,便腿软的跑不动了?”
为首的那个壮汉附和道:“老五,咱们等了两天才如鹰捉兔子般戏耍而来,中间路过暗香阁快活了一整晚…”
男人提高声音,大声喝道:“你们问问二弟,他腿软吗?”
这群人中排名第二的那个是个矮小汉子,他接过话来拍着胸脯大笑道:“是姑娘被床摇得腿软才对!”
矮小汉子身旁五人,以刀身拍着肩膀,震得铁环哗哗响,一个个爽朗大笑,嘴角讥讽,嘲笑无疑。
“老二,等下你不把床摇散了,老子就把你那家伙切了喂鸟!”
“哈哈!这等美事,大哥先来,咱们兄弟,人人有份!”
锦衣公子白脸,强自按住剑柄,身后护着的那位姑娘,面色愤恨,可苍白的小脸上还带泪花,几缕秀发垂散在耳边,一副认命的样子,她何曾被人如此羞辱过?
认命的姑娘瘫坐在地,梨花带雨,我见犹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