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城等人默默的看着,此时的少年,与他们初见的那位判若两人。
初见时对方平静的像是一块石头,此时却更像一把刀。
张铜蛋是附近有名的荒野人了,不少商队都得给他交过路费。
但今时今日却死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少年手里。
“这哪像是城里人嘛,更像是咱荒野上的人,”秦以以多年生活在荒野上,早就把自己当成了荒野人,也更喜欢荒野,她笑眯眯的拍了拍自己身上的尘土,然后隔着篝火问道:“你受伤了吗?”
“没有,”庆尘摇摇头,他将张铜蛋手里的手枪掰了下来,然后看向李叔同:“老师,这个我收着了。”
“嗯,”李叔同点点头:“之后用得着,他身上应该还有弹匣,别忘了。”
自打庆尘近距离感受过生死之后,作为老师的他,也不是很介意庆尘用枪械了。
毕竟骑士是一个很务实的组织,恒社也是一个很务实的组织,能用最小的代价取得更大的收益,这是一个聪明人应该做的选择。
如果坚持不让庆尘用枪械,李叔同觉得这样会衬托的自己脑子有点问题。
秦城想了想说道:“之前给张铜蛋的箱子应该就在附近,我去找找。”
说着,老汉便领着儿子钻进了树林。
秦同悄悄领着老汉来到一处尸体旁蹲下:“爸,你看看这尸体,很诡异。”
秦城默默的检查了一下:“奇怪,到底是什么样的手法,能把人给打成这样?而且,下了这么重的手,咱们刚才为啥一点都没听到呢。”
他站起身来,用他粗糙斑驳的机械手掌摩挲着树干:“这么结实的树皮都给震碎了啊。”
现在,这爷俩的脑子里只有一个问题: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先不管这些了,”秦城叹息道:“我感觉咱们还是低估对方了,那中年人绝对有B级,我上次见到B级出手还是半年前,一个人就杀光了一整个营地的人,非常可怕。”
“爸,”秦同眼睛亮闪闪的:“我现在觉得,那少年很可能是这中年人的徒弟啊,以以那么喜欢那小子,那中年人好像也挺喜欢以以……”
之前庆尘与李叔同都悄声说话,所以他们虽然确定庆尘不是仆役,但还没搞清楚具体俩人是什么关系。
就在秦同说话的时候……
啪的一声。
秦城用机械手掌一巴掌拍在秦同后脑勺上,拍的自己儿子脑瓜子里直冒金花。
老汉低声呵斥道:“老秦家靠天靠地吃饭,咱们从城市里出来为了啥,不就是为了不受人气?以以就算一辈子嫁不出去也能活的好好的,我老秦家还不用卖闺女求富贵。”
“可以以很喜欢那小子啊,”秦同委屈道:“而且我当年娶老婆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娶的文文,荒野上咱们行事会方便许多。”
文文是荒野上某个部落的长女,秦同娶了老婆之后,他们的生意也确实变好了。
而且商队交过路费都得四瓶抗生素,唯独老秦家只需要交一瓶。
只不过,文文没有城市里的合法户口,所以一家人进城的时候,秦同的老婆只能在外面荒野上等待。
秦城等着秦同说道:“你是家里长子,你不牺牲谁牺牲?而且人家文文哪里不好了?去年你受伤的时候,人家守在车里照顾你三个月!”
“我没说她不好啊,我和文文很恩爱的,爸你不要挑拨离间啊,”秦同也瞪起了眼睛。
老汉秦城嗓门压低了说道:“以以再喜欢那小子,也是以以自己的事情,咱不参和,懂吗?”
“懂了懂了,”秦同叹息道:“我也就那么一说。”
“行了,赶紧去把箱子找回来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