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梦瑶紧张的眼神下,凌志和赵施言笑着点了点头。
……
花城大学附近,城中村,在李梦瑶的提议下,三人来到了她的住处。那是一个小小的地下室,昏暗无光,即便是打开日光灯,亮度也不足以照亮整间屋子,偶尔还有肉眼可见的电弧闪来闪去。
虽然亮度不够,但是凌志多少能分辨得出来,这个房间算上床和桌子占据的空间,基本已经剩不下多少空余的地方了。刚刚在门外有看到洗手间,应该是和其他租户共用的吧。
想起这些,凌志心中便有一股酸痛之感。正想进一步观察一下房屋里面的摆设,只见走在他前面的赵施言突然转过身,捂住了他的眼睛。
“凌志,你快转身,不许看啊,一定不要看,听见没。”
“啊?哦,知道了,知道了,你别一直捂着……”
凌志有些无奈,他倒也能猜得出房间里面会有些女孩子的衣服之类的,心想自己又不是色狼,不会盯着人家的衣服一直看的。
赵施言似乎没管那么多,即便是凌志转过了身,还是坚持捂着凌志的眼睛,一点松开的意思都没有。
“哎,你够了啊,施言,我不会看的,你就这么信不过我嘛?”
“哼!谁知道你们男孩子会不会见色起意,在脑子里想些没意思的东西。也不知道上次你有没有趁我睡着占我便宜。那个,梦瑶,你收拾好了吗?别让这家伙看到你的……”
说到这,赵施言似乎也没敢继续说下去。凌志苦笑不已,不过他也的确理亏。上次在赵施言宿舍的时候,他还看到了短发女孩的睡脸。虽说也不算什么,但是想想看,还是自己占了便宜吧。
他没有再反驳,也没有尝试拨开短发女孩的手掌。甚至……甚至他还有些挺享受的。
过了一会儿,李梦瑶招呼道:
“收拾好了。哎呀,其实我这里没什么东西,凌志学长在也没关系的。”
赵施言放开了手,凌志和她一起进入这间狭小的房间。
三人并排坐在这张床的床边,整个房间基本上就没剩什么空间了。只见李梦瑶坐在最里面靠墙的位置,正拿起桌子下面的水壶,帮两个人倒点水喝。赵施言坐在中间,凌志坐在靠门的位置,两人饶有兴致地盯着房间里的摆设看来看去,丝毫没有嫌弃的意思。
因为房间里面空间不大,所以倒是没有一般女孩子闺房所特有的那种粉嫩感,只是桌子上的那一大堆化妆品揭示了这是一个女孩子的房间的事实。
李梦瑶拿着自己已经掉了漆的保温杯,歉意地说道:
“有点对不起你们,我这边没有太多杯子,不能给你们倒两杯水喝了。不过水是下午刚刚烧的,并不是放久了的水,你们……”
还没等李梦瑶说完,赵施言便不客气地拿过来喝了几口,随即便递给凌志。凌志接过来,犹豫了一下,回忆着刚刚赵施言喝的位置,把杯子转了转,喝了一口,避免跟她间接接……额,那个什么。
两人喝完之后,李梦瑶便讲起了她的心碎往事。
原来她因为家里经济原因,高中没读完便回家务了农。那时她想,如果以后一辈子安安稳稳地当个庄稼人,或许也不错。
但没过多久,父母就给她张罗了一门亲事,对方若是个老实小伙倒也罢了,但实际上男方却是一个懒汉,在村里风评不怎么好。
靠着男方父母的高彩礼,李梦瑶的父母也不知是见钱眼开,还是忌惮人家的势力,便决定把李梦瑶嫁过去。她接受不了,偷偷拿了家里一点钱和父母刚给自己办的身份证,路上搭好心人的顺风车,最终选择来到了遥远的花城。
刚来到这里不久,身上仅剩的一点钱就用完了。她在这里人生地不熟,没什么门路,有那么一段时间就在临江边上乞讨,甚至还有过自我了断的念头。只不过后来,有一个中年人相中了她,带她到了一个酒吧,从此她便开始了她的陪酒生涯……
李梦瑶慢慢地讲着这一段过往,虽然她尽力使自己平静下来,但是凌志和赵施言还是能通过她微颤的语气中,感受到她的痛苦。
离家2年,漂泊在外,无依无靠,这些经历本来离他们很远,而现在却确确实实地出现在了他们身边。他们心情复杂,不知道该安慰她,还是尽量不再提及这些事情,以防触动她的伤口。
后来,李梦瑶在酒吧遇到了黑夹克。她在酒吧本来赚的钱也不多,而黑夹克却能给她更多的钱,再加上她本来就不喜欢酒吧那种地方,所以后来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再后来,正好借着自己旷工很多为由辞了职。
然而黑夹克也是两面三刀之人,人前对她百依百顺,暗地里却十分大男子主义,很多事情,都不会经过李梦瑶的同意而自作主张。带她去玩她不喜欢的极限运动啊,带她跟朋友聚会的时候故意把红酒倒在她身上啊……
久而久之,她感到了厌倦。在黑夹克身上,她没有感受到尊重,这种精神上的创伤,无法用黑夹克那来历不明的钞票所弥补。直到,他在她不知情的状态下拍摄了那种东西,她实在忍无可忍,提出了分手……
之后的事情凌志和赵施言都知道了,两人看着沉默的李梦瑶,久久没有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