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愣住,努力想那天都有谁。
挠了几下斑白的头发,皱起深深的眉头,自言自语:“那天好几个人赌,我只输给李豹,而且来回输给他一人。”
余生听闻,冷笑,“这赌局有诈!”
大家都吃惊,心神一震,可知道有诈又能咋?事已如此,木已成舟,欠了10万已成定局,又能如何反转?
方达低声来了句,“就算知道下套,一切不也都来不及?”
余生嘴角勾起弧度,那好看的樱唇,透着满满的自信,“他们会下套,难道我们就不会?呵呵~”
余生满脸释然,洋溢着轻松!
余生又问,“李叔叔,和你们一起赌博的,是不是还有一个叫野狗的家伙?”
李洪内心一凛,“呃,你怎么知道?的确如此,那个家伙就是混混头目,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余生灿若一笑。
“果然是野狗从中作梗使诈,不然凭借李豹,根本没有这个本事能赢走10万块。能够帮他赢走的,只有野狗一人。”
…………
说起野狗这个家伙,还是挺有来头。
他是个从娘胎一生出来,就被遗弃的可怜孩子。
没错,他因为是私生子,来路不明,所以出生后,便被生母狠心遗弃在了垃圾堆。
大冬天里在垃圾堆,好家伙,哪怕是南方,阴雨连绵多日,也不好过呀,裹在一个破褥单子里的他,几乎被冻僵,最后连哭泣都不会。
不过也算他命好。
在那个凄惨寒冷的夜里,潮湿仄仄的黑暗角落里,竟然被一只找垃圾吃的野狗叼走……野狗群居处,有2只狗妈在喂崽,也顺便喂活了他。
所以,他长大了后没读过书,一直生活在破旧的断壁残垣处,于街头自由成长,到了一定年纪,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野狗。
为了纪念生母。
直到如今脖子上,还挂着一个他死去的两个狗妈的一对狗牙,当做图腾当做信仰、时刻挂在脖子上,也更表示孝顺。
什么叫狗 娘养的?
可以说野狗就是地地道道狗 娘养,这根本不是骂人的话,是真发生的事情,没那两只母狗,他还真活不成。
余生回想到这里。
又见大家傻傻的面面相觑、狐疑懵懂,他便发话,“这件事,大家别管了,我来解决吧!”
余生说完,扭身离去。
他这一走,大家却没了主心骨。
小馒慌张问方达,“达达哥,这能行吗?”
方达却口气坚定,“我妹夫别看年龄小,能耐大着呢。”
李洪却不这么觉得,他制止:“无论是李豹还是癞皮狗,都是不好惹的,尤其癞皮狗,手下统领一群街头玩闹,那可不是谁都可以惹得起搬得倒的!”
“李叔叔,您就放心吧,只要是我妹夫答应的事,就没有办不成的。”
方达自信满满宽慰。
…………
余生离开杨树村。
细雨中,颠簸着直奔雨县县城。
他凭着前世的记忆,走到一个淡墨浅韵的小巷口,看空中数以万个红色纸灯笼悬垂,那些纸灯笼颜色如血,随风摇摆,在雨润潮湿里更增添了几抹诡异。
来不及看这古老的小巷、该如何书写唐风宋雨,便一跨而入。
这里,应该就是野狗的大本营。
其实余生在前世,就与野狗打过不少交道,原以为重生后就不会再与此人交集,可没想到阴差阳错,命运的大手又将自己重新推进这个漩涡中,想躲都躲不成,他确实感觉到命运无法抗拒。
循着过去的记忆,继续举步。
小巷里。
立刻窜出几只黑贝犬,朝着余生龇牙咧嘴,似乎想要撕扯余生。
只听空中,一声唿哨。
几只超大的黑贝,即刻回身离去。
余生立刻松了一口气。
眼前,几个20岁的小年轻,满脑袋橘黄毛,还特么搞着讲究的油烟烫,而且手臂都有纹身刺青,流里流气。
关键穿个裤子吧也不好好穿,一个小子穿的裤子,裤裆耷拉到膝盖,都迈不开步伐也不觉得有丝毫羁绊。
另外2个更缺德。
好端端的牛仔裤,一个屁股蛋那裁个口子,一个膝盖搞了一溜窟窿,八面漏风,那个裤子就卡在一个腰子上悬垂吊吊着,也不知穿与不穿,能有个屁用。
“小兄弟,我找野狗,我有事通报!”
余生提了口丹田气,简单说明来意。
只见吸烟半截的大裆裤一扔烟蒂,用脚扁了几下,上下打量余生后,表示不屑。
大裆裤不耐烦道:“你哪里来的小瘪三?你走错路了吧?堂堂狗子哥,岂是你这等,一个小小农民泥腿子、能够随便见的?你也不怕长针眼?”
余生一听,只有大裆裤说话,那两个漏风裤的,则是晃悠着拳头,想时刻干翻了他。
四周的黑贝,继续龇牙咧嘴!
因为有前世的记忆,所以余生,根本不怕这些玩闹、二流子。
不光不怕,他还熟门熟路威胁,“你们如果不领我见,那万一,万一野狗给捉进去出不来了,我看你们还跟着谁混!”
余生做足了架势,一甩袖子,扭头就走。
但因为假意,所以步履显得缓慢,他要等待时机,给对方留下充足缓冲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