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他已经身在野狼佣兵团的驻地。
一片连绵的宅子里。
林西带着林可儿和小竹竿,成为野狼佣兵团的一员。
林西带走林可儿,决定将可儿安顿在这里,让秦思皇照顾,因为在这偌大的落花山脉千里之内,他能相信的,且有一些能力的,也就秦思皇一个人了。
当然,他不可能将小竹竿丢在福运酒楼不管,让小竹竿加入野狼佣兵团,对小竹竿来说,也是一个安身立命之所。
最起码,林家的子弟,和那帮子厨子小二,再也不敢欺负小竹竿了。
此时,整个野狼佣兵团,随着秦思皇的归来,气氛有点诡异。
有人激动,有人想要离开。
和大首领朗啸天走得近的佣兵,自觉没有前途,加上朗啸天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在秦思皇手下,难有好日子过,所以想要离开。
而那些和秦思皇走得近的佣兵,则是欢天喜地,觉得自己的春天已经来临。
起码,猎杀妖兽的时候,不会被朗啸天手下的那些小头目,当做炮灰使唤了。
秦思皇的伤还未全痊愈,但是已无大碍。
此时他召集所有兄弟集合在一座大殿里,发表了一场演说。
秦思皇说:
“野狼佣兵团的兄弟们,我们能够聚在一起,为了修武资源,出生入死,并肩战斗,凝聚出来了生死友谊。这是我们最大的财富!”
“我们野狼佣兵团,从两个人发展到今天人数五百,靠的是什么?”
“是利益?是资源?还是其他什么东西?”
“我说都不是,是我们兄弟之间的情义,是我们能够做到,在浴血搏杀之时,能够将自己的后背,亮给自己的兄弟。”
“因为每一个人都相信,当自己的后背亮给自己的兄弟之时,我们的兄弟,不会看着自己遭遇危险,遭遇死亡!”
“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在亮出后背给自己的时候,会毫不犹豫地举刀补上,让自己成为这兄弟的后背!”
“所以,大首领重伤走了,因为我当林西是兄弟,我兄弟被我的兄弟截杀之时,我应该怎么办?”
“我不能对谁出手,我只能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去阻挡一个兄弟,对另一个兄弟的杀戮。”
“我能做的,只有以自己的鲜血,消弭大首领对林西的杀意。”
“然而,事情的经过你们都已经知道了……”
“大首领重伤走了,我把林西带了回来。”
“我现在只问一句,你们当中有谁自认为是大首领的人,而不是野狼佣兵团的人?如果有的话,你现在可以站出来,我给你一些资源,你可以离开。”
“我想说的是,我们的每一个兄弟,都属于野狼佣兵团,而不属于任何一个个人!”
“野狼佣兵团,是我们的家,我们的骄傲,需要我们所有兄弟以鲜血和生命捍卫的灵魂!”
……
不得不说,秦思皇还是很有演讲家的天赋的。
一番话下来,将所有佣兵的热血点燃。
此时他们忘记了什么大首领二首领,我们都是野狼佣兵团的一份子,野狼佣兵团是我的家,谁敢把我从我的家里赶走,我和他拼命!
安顿住了众佣兵,秦思皇和林西开始喝酒。
野狼佣兵团,别的不多,就是酒多妖兽肉多。
可惜的是,酒不上档次,肉不过三级,对此时的林西凝聚出圆满的青露来,几乎没什么帮助。
“林兄弟,你看你这也在这里安家了,有什么打算没有?”
秦思皇和林西大碗酒对饮,一边唠嗑。
林可儿在旁边给俩兄弟斟酒,小竹竿被佣兵团其他兄弟拉去灌酒狂欢去了。
林西喝下一碗酒,脸色通红。
“秦大哥,你也知道,我和妹妹加入佣兵团,其实是要连累你的。”
“不说远在落花州府的丘家,就是稍近一些的符阵家族黄家,也不是咱们佣兵团能够抵挡得了的。”
“所以大哥,你结交我这个兄弟,风险很大,说不定哪天,就要刀斧加身……”
秦思皇笑了,笑得很是豪爽。
〰“兄弟,你这话就见外了。哥哥和这佣兵团的所有兄弟,那个不是要时刻面对死亡?兄弟们有一句话,叫做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朝没酒喝凉水,脑袋掉了碗大的疤!”
秦思皇狂灌一大碗酒,神情似乎有些落寞苍凉。
林西就觉得,秦思皇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和其他佣兵,甚至和朗啸天有着本质的区别。
他不知道秦思皇来自哪里,有着怎样的经历。
看淡生死,却执着于兄弟情义。
“秦大哥,我有一种强烈的危机感,丘家今天明天不来,但是后天大后天肯定会来。我与丘家的仇怨,已经结下,难以逃避。所以……”
“大哥你要是能够护得住可儿,可儿和小竹竿就留在这里。觉得有难度的话,我就领着他们先离开落花镇……”
秦思皇怔怔地看了林西半天。
忽然仰天大笑:
“哈哈哈!一个小小的丘家,我自有抵御之法。不说可儿妹妹,也是我的妹妹,就是小竹竿,他们也休想动一根汗毛!”
顿了顿,秦思皇似乎明白点什么。
“兄弟,你不是准备现在一个人离开落花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