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不是附近的吗?赶紧回去看看,三天后,我们在机械厂汇合,一起出发。”李国华看着贪吃的叶竹萱。
已经撕下一根鸭腿,吃的满嘴流油。
“谢谢师傅。”
叶竹萱也不是什么矫情的人。
一奔一跳的就离开,哪怕是拉他一起回家住一晚上的心思也没有。
哎。
“这姑娘。”
“今天晚上他住哪里啊?”
招待所是一个不错的地方,可是需要花钱,李国华虽然不差钱,可也不想乱花这三块钱,节约一点,一根野山参可以去四九城的鸽市卖二十。
都不待还价的。
物以稀为贵!
你不要,有的是人想要。
跟装车的师傅打了一个招呼,李国华熘出机械厂,一下午是装不满了,只能第二天接着做,李国华最后图省事。
最后在按照清单清点一下。
没有遗漏就行。
天色渐暗。
工人也要下班吃饭呢,在后世可能是九九六,可是现在,大家伙基本上都一样,到点上班,到点下班,机械厂也不管晚饭。
三三两两的离开。
李国华走在县城的街头,一轮明月,有点圆,打着哈欠,吐出一口浓雾。
东北的天气比较寒冷。
在古代这里可是流放罪犯的地方,戏本里面不是唱着,流放三千里,发配宁古塔,就是李国华脚下的土地,现在可是一片热闹。
路上的行人比较多。
李国华打听了一番,朝着招待所的方向走去。
天气太冷。
还是不省三瓜两枣了,他都有些怀疑,如果今天晚上坐在车上睡觉的话,第二天可能会被冻成冰凋,还是去招待所住一晚上。
比较划算!
行走的比较匆忙,迎面一个人直接将李国华撞倒,站起来的人,带着羊皮的帽子,怒斥道:“我尼玛...。”
推了推帽檐。
发现是李国华之后,周秉昆连忙转变刚才的态度。
“原来是国华啊,刚才没有看清楚,你这是去哪里啊。”周秉昆连忙将地上的包裹捡起来,这可是他从老乡的手上收购的。
价值不菲。
快够他半个月的工资了,可不能被发现。
“招待所。”
“去那地方做什么,还浪费钱财,不如来我家里居住,刚从老乡哪里收购了一批野山参,回家我们合计一下。”
周秉昆微微一乐,露出半截包裹。
李国华看到了里面有些肥大的野山参,也没有推辞。
来到一处筒子楼。
跟着他上了二楼之后,李国华仔细的打量了一下四周,外面几乎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东西,还有油腻落灰的灶台。
这也是非常的正常的事情。
家里面的人越来越多,有得人家,七八口人,哪怕是阳台都舍不得放弃,恨不得隔离出一个单间来,放上一张床。
就是一个人的位置。
总不能打地铺生活。
推开门。
走进去之后,李国华看着略微昏暗的房间,一盏昏暗的灯光,将家里的老物件,基本上都囊括了,柜子,桌子,火炉。
一应俱全!
周母坐在火炉的边上,一直等周秉昆晚上回来。
“您怎么还没有回去睡觉啊。”周秉昆看到周母之后,露出心疼的表情,周母的年纪不好,一直需要吃药维持身体状况。
生活也有些不容易。
至于周秉义,也就是周秉昆的大哥,李国华之前在小树林其实见过他,是一名伐木场的工人,因为跟女孩钻小树林。
导致李国华对他的印象其实并没有多好。
虽然后来发达了。
可是对周家的贡献其实并不多,还是周秉昆这个老幺,承担了所有。
对于电视剧中周秉昆的一段自述,非常的心酸,可是何尝不是将周秉昆的窘境给刻画出来了。
人人发达。
难道他不想吗?
家里有老母需要照顾,他不能去太远的地方,现在一个个嫌弃他没有什么本事了,早特么的干什么去了,这也是为何李国华愿意找合作的原因之一。
家庭的分工有些不一样。
有的人可以在外面拼搏,那是因为家里面的其他成员在负重前行,如果让周秉义回来,也照顾老母亲,那他的处境。
不见得比周秉昆好在哪里。
夜色难寻。
“儿,这不是等你吗,晚上你不回来,母亲睡不着觉。”
李国华站在门口,看着相依为命的二人,其实还是非常的感慨,周秉昆是一个重情重义的男人,因为某些不得已的原因待在家里。
也算是屈才了。
周家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可能就是周秉昆,虽然走了不少的冤枉路,哪怕是求蔡晓光帮忙找工作,何尝不是迫不得已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