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些人来说,被需要比什么都重要。
鲁仔在得知林念禾以后会需要自己做事后,整个人都开心起来了。
那感觉就像是得到了认可,也有了报答的途径。
林念禾啃着煎饼离开,老娘看着她的背影,又看看儿子傻乐的表情,无奈轻叹:「你也看到了,林小姐快要结婚了……」
鲁仔「嗯」了一声,点头:「我听强仔说过,林小姐的对象很厉害。」
因为郑丽荣和沈家的生意是阿生负责的,最初几次是他亲自带队跟船,后来强仔因为机灵被提拔起来。他这人向来是跟谁都能聊几句的性格,一来二去,他倒成了消息集散地。
强仔说,林小姐的对象是与她一起长大的,前段时间又立了战功,升了中校,还是北大的学生。
鲁仔听着,想着,似乎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她吧。
老娘打量着儿子,忍了好半天还是没忍住,问道:「儿子,你说实话,你对林小姐到底是个什么感情?」
她是真的害怕儿子往歪了想,那样的姑娘,那样的家世,他们哪够得上?
鲁仔被问得一愣,他张了张嘴,半晌才说:「她,太好了。」
他喜欢她,但她太好了,他不敢说,也不会说。
老娘看着他,愁得牙疼。
这可怎么办啊,别是真要一辈子记挂着这个够不上的姑娘了吧?
……
沈家的动作相当快,沈闻烟还没来得及与每一个小姐妹告别,他们已经确定好了人选、办好了手续,把他们打包送去北美。
沈老还是不放心沈闻烟的,让沈锦陪她走了这一趟,打算等那边稳定下来、沈闻烟能独立处理问题后再回来。
林念禾没在香江继续停留,她还得回去建厂呢。
荣志国昨天打来电话,她的口红生产线最好了。
「要忙起来了啊……不过说真的,我真没抓过生产,有些慌啊。」
回去的飞机上,林念禾一边翻着笔记本一边与苏昀承小声叨叨。
苏昀承给出了很中肯的建议:「或许你可以请队长叔来帮忙。」
「算了吧,打火机厂去年创汇过亿,队长叔才没时间理我呢。」林念禾心里很有数地说。
打火机厂先凭借全球仅有赚了一大笔,然后生产线跟上、产量翻了几倍,又用价格战挤走了竞争对手,让那些外商由衷觉得这玩意儿自己做的确不难、但没必要,俨然有了垄断的趋势。
实际上,在外贸方面很多东西都属于「我稍微研究一下就能做,但真没必要」的范畴内,比如圆珠笔珠。
林念禾沉默片刻,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拍了下头:「差点儿忘了,我还真得去求一下队长叔。」
苏昀承问:「做什么?」
「广告啊,他老人家现在抓着全球通用的广告牌呢!」
林念禾迟疑了一会儿,问:「昀承哥,你说我坐在打火机厂门口哭仨小时的话,队长叔有可能不管我要广告费吗?」
苏昀承:「你哭到第三分钟时,他就要踹你了。」
「嘶……的确。」
林念禾想了又想,还是决定暂时不打这张牌。
毕竟在她的固有印象里,打火机上的广告与xx豪车美女、xx豪华会所更适配。
她的口红是有格调的,要高大上,暂时先不要搞这种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