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那个冷雨夜的肃杀和血腥,比起那种紧张到心跳到嗓子眼的感觉,就像是天堂一样。
欢欢说不能在草地躺一下午吧,打算带我去图书馆。
我一下听得头大如斗,但想着是陪欢欢也就接受了。
更何况说,我不能和她没有一点共同话题吧?难不成跟她谈岛上那些打打杀杀,洪疯子如何横扫一片、付龙兴又如何力挽狂澜?
在图书馆待了一个下午,我基本都是看的人体生理构造和解剖学一类的书。
主要是付龙兴他们下手的刁钻位置让我印象颇深,觉得学会了肯定大有用处。
我重点研究了一下致命的要害、人体神经构造,包括臂丛神经在内。
甚至想到那个护士捅了渣男男友三十七刀,痛得死去活来还判为轻伤无罪的新闻。我研究了一下如何避开要害造成痛觉折磨,用手指在身上比来比去。
知识就是力量,以前我不信,现在信了。
欢欢发现我看的都是些什么书,顿时整个人都懵了。
对比起她手里那本《方文山的素颜韵脚诗》,我看的东西确实过于残暴。
所幸她叹了口气,轻声在我耳边说道,能保持学习就是好事。
我疯狂地啃起了书本,甚至离开图书馆的时候,还用一卡通借了四本走。
一本《实用急救手册》、一本《人体生理学》、一本《施瓦辛格健身全书》、一本《单兵野外生存技巧》。
我只能借三本书,最后一本还是欢欢帮我借的。
反正她看到书名都目瞪口呆,半晌才轻声问道:“你想去当兵?”
我没敢说是想在黑道砍杀中活命,顺着她的想法说道:“有点吧,感觉挺锻炼人的。”
欢欢轻轻点头,说当兵挺好的,就是不自由。如果没有往上爬的机会,当两年就差不多了。
看到她这么一本正经地为我设想,我感觉有点愧疚。
晚上一同吃过饭后,欢欢问我是不是又要去碧海明月城了,我说不去,给我放假了。
欢欢挺惊讶的,说没想到看场子还能放假。
我有点心虚,没敢说是因为我现在浑身都是伤。
反倒是提起准备跑步锻炼身体,欢欢竟然说赔我一起,让我等她一下。
站在女生寝室楼下等欢欢的感觉还不错,就像在等女朋友一样——要是没有认出我的煞笔,在一边叫“簧片哥”就更好了。
欢欢换了套白色蓝边的校服,一头秀丽的黑发扎成了单马尾,踩着一双白色运动鞋,看上去充满青春活力,热力四射。
嗯,就像在拍青春电影似的。
想起以前对校服的吐槽,我由衷感到自己错了。原来不是校服丑,是穿的人不够漂亮。
欢欢的体能不算太好,跑了一千两百米就直呼跑不动了,在操场上喘着气慢步走着。
但我愣是撑着快散架的身体,拖着沉重的双腿,咬牙撑死跑完两千米。
跑到欢欢面前的时候,我顿时脚一软,整个人向她扑过去。
所幸欢欢把我扶住了,不然真的丢死人。
“这么拼干嘛?”欢欢无奈地问道。
我喘着气摇头,心说这不算什么啊,以后还得像付龙兴他们武装越野五公里看齐。
我和欢欢坐在观礼台上休息,浑身都是汗水,动都懒得动一下,享受着平静而惬意的时光。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我的手机铃声却不合时宜地响起。
是一个蓉城本地的座机号码,我疑惑地接起,就听到那边传来一个焦急的女声:“是孟雪的弟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