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哲别这小子算是走运了,少帅的小肉刀看似平常,其实是一把特别定制的,带有折叠功能的匕首神兵。
除了这精美的外表,跟很是少见的机关外,光是这小刀的锋芒,对蛮荒人来说就是一件金不换的神兵利器!再加上它精巧的设计,绝对可称得上是一件罕见的至宝!
吃饱喝足以后的锋北豪,不知不觉的就歪在那里睡着了,就在他足足睡了五个时辰后,才在这个简陋的帐篷中醒来。他看看太阳,时辰却已经是午饭后了;饭食都给他准备好摆在那里了,锋北豪先是自己吃喝了一点,然后就很自觉的出去,开始帮那姐弟俩干活了。
有了他这个壮劳力帮忙以后,如琪琪格就能去旁边看护,他们那哇哇哭的小弟弟了。在锋北豪的帮助下,这姐弟俩的很多工作,一下子干了好多天的。等到傍晚时分,老女人赶着牛羊回圈的时候,有了锋北豪的帮忙也省劲了不少,他在这方面确实是把好手。
晚饭的时候大家再沟通,一切就顺畅得多了,锋北豪也表达了他想去寻找神马族,明天就要走的意思。没成想他这么一说,蛮荒一家人竟然还都恋恋不舍的,尤其是那个明显打扮了一番,笑靥如花的如琪琪格。
但是惊喜交加的,却还是那个拿到小肉刀的大男孩,因为老女人竟然突发奇想的,想让锋北豪带着他一起去圣地。
锋北豪这才知道,原来那神马族的所在,蛮荒人将之称为圣地。
锋北豪冲口而出,差点就说漏嘴了:“我去那里可是···危险···跟着我可危险!”他本是想说去报仇的,好在话到嘴边,及时改了过来。
没想到老女人根本就不在乎这个,只用一句话就堵住了锋北豪的嘴:“马虎都吃不了你,还怕啥?”
给众人添上奶茶后,老女人随口说道:“你的锋芒关口音太重,领着哲别去对你有好处。”
老女人说完,拿下哲别手里的小肉刀说道:“你都跟着珮什瓦去圣地王庭闯世界了,这小肉刀就给你姐姐吧。”
说着话,就把刀递到了惊喜交加的如琪琪格手里。
锋北豪一直没说自己的名字,谁承想这老女人出去一天,竟然就已经给他想好名字了,叫什么佩什瓦的。
作为将门之后,锋北豪也听说过这个这珮什瓦的传说,这名字在蛮荒就是战神的意思。
在蛮荒的传说中,他们的大英雄珮什瓦功高盖主,虽然没权没势更不是王,却能锄强扶弱行使王的使命,是个很另类的人民英雄。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这个佩什瓦虽然名气很大,却只受老百姓的欢迎,只在民间有着至高无上的崇敬地位,而很不受上面那些人,尤其是统治阶层的欢迎。
并且还就是因为这个佩什瓦的名气太大了,所以重名率极高的蛮荒人,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敢于用这响亮名字的。
这就好像东洲人,满天神佛的名字都敢叫,却没人敢叫自己阎王爷一样;在蛮荒也没人敢自称珮什瓦的,举个例子——
“请问阁下贵姓大名?”“免贵,阎王爷!”“喔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