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辈也不跑、也不跳,就用很普通的速度在前面走着,时不时回头用可怜巴巴的小眼神看陆时。
看吾辈这么听陆时的话,夏目漱石那叫一个羡慕。
他问:“咱们去哪?”
陆时说:“去哪都可以,但就是不能在布莱雅路待。”
这条街的人基本都知道陆时,所以他们从来都是支持Lu的。
就像贝克街221B周边的居民,绝对不会说福尔摩斯坏话,因为福尔摩斯的爆火,让他们与有荣焉,自然没动力去干那种事。
夏目漱石说:“那就让吾辈带路吧。”
他放了放手中的遛猫绳。
两人一猫漫无目的地走着,从布莱雅路拐上了一条垂直的街道。
渐渐地,能听见一些“真实”的声音了:
“哼!这个Lu未免也太狂了吧?他写的书也好不到哪去啊……”
“疯狗乱咬人罢了。你们还不知道吧,他被剑桥大学一位很厉害的教授批评,我看啊,他八成是恼羞成怒了!”
“还有这事?是哪位剑桥的教授?”
“蒙塔古·詹姆斯,他写的小说可好看了,非常有趣,每每读起来,我都忍不住笑。”
……
神TM忍不住笑。
詹姆斯写的不是鬼故事吗!?
夏目漱石努力憋住笑意,低声说道:“陆,你说的可真没错。喜欢福尔摩斯的人不见得是多喜欢文学。”
陆时点头,
结果,他刚想说话,那边就传来了一个稚嫩的声音:
“才不是你们说的那样呢!”
两人循声望去。
只见菲利斯穿着一件有些破旧的小马甲,头上歪歪斜斜地顶着报童帽,正气鼓鼓地看着那堆讨论的人,大声道:“陆教授写的小说可有意思了,比福尔摩斯有趣!”
这话算是惹众怒了,
那些人围上去,但看菲利斯是个女孩,便没有上手推搡,
他们只是骂骂咧咧地批评陆时,又说菲利斯是小姑娘,可能连字都不认识,什么也不懂。
夏目漱石对陆时低声道:“虽然菲利斯小姐表面上有些刁蛮,但她内心对你真的十分尊敬。这种尊敬,已经胜似拜师了。”
陆时点头,
“走,我们过去看看。”
没想到,他们才往前走了没几步,有个更小的女孩窜到了菲利斯身边,
她也顶着报童帽,一副小大人的模样。
她将菲利斯护在身后,
“你们,不许欺负姐姐!”
陆时一愣,随即想起戴尔先生和菲利斯确实说过,他们家是两个女孩儿,姐妹俩都是小演员。
那群人中有人说:“我们不是欺负她!就是想告诉她,Lu写的小说什么也不是,《无人生还》给《福尔摩斯探案集》提鞋都不配!就没那个资格!懂不懂!?”
菲利斯瞬间涨红了脸,
“你……你……”
她不允许心中的偶像被这么辱骂。
就在这时,少女感到眼前一花,有个高大的身影挡在了她的面前,
在他的身边,还有一只小猫,“恶狠狠”的模样,张大嘴巴对那帮人哈气,同时亮出了小爪子。
只听陆时低沉的声音传来:“我就是Lu,有什么批评的话,你们尽管说。”
一瞬间,现场陷入沉寂,
“……”
“……”
“……”
那群人背后议论议论还可以,但真遇到正主,反而怂了。
他们惹不起啊!
陆时眯起了双眼,
“看来是没什么想说的啊?”
没人应声。
于是,陆时说:“既如此,那你们就别在这儿聚着了。”
说着,他随意地摆摆手。
众人作鸟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