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可怡、陆雪又接到了一个新的案件:张女士刚起来,就被告知自己的公公骑自行车不小心把领居家的小狗,西施给撞死了。养狗人不依不饶地要求赔偿。张女士看到这个场景后,立即穿衣下楼,问养狗人:“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相应的养狗证,第二,你遛狗的时间不对,我们这里规定晚上7点到早上7点,你超过时间了,第三,你应该庆幸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不然,后果你自己知道。”
听了张女士的几句话后,养狗人觉得理亏了,没说几句,便离开了。
第二天,老爷子忽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到医院去看后,被告知肋骨断裂,骨折了。于是,张女士上诉了法院,要求那个养狗人赔偿2万元。
于是,找到了宜信律所,知道他们家办事公证。陆雪接待了他们,让他们来到会议室等待,可怡来到后,一起处理这个案件。
当可怡知道了大概后,说:“这个养狗人应当赔偿张女士的费用,并报销上诉费。”
“是吧?!我说什么?”张女士说道:“林律师,真好!”
于是,由可怡代表张女士出了律师函,起诉了那个养狗人。
5天后,法院
“我宣布,开庭!”审判长开口道。
“首先,我方认为养狗的主人,没有看好自己家里的狗,才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觉得,养狗人应该赔偿3万元。”可怡先发制人地说道。
“我方认为老人是自己不小心倒地的,与我们没有关系!”对方律师不依不饶地说着。
“是你们自己没有看好小狗,才导致了事情发生。并且,老人是正常骑车的。”可怡抓住了对方的弱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