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这般之人,是污了她的眼睛,那她情愿每天都被污着.......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胡七的发型,并不是清朝的金钱鼠尾,也不是牛尾辫,更不是阴阳头,而是汉人的样式。
一身纯黑色的衣衫,与她记忆之中汉服的样式重合,此刻的胡七,在她的眼中,活生生的是一个高冷的汉服小哥哥啊!
“不难看啊,很帅气,很霸气,有霸道总裁的范......”双眼放光,清漪由衷的发出赞美。
美男子啊,前世她闲着无事的时候,可是最爱在网络上搜集美男子的图片。
虽然她痴迷清宫剧,但是最喜欢的还是汉服小哥哥,清朝的那啥露出半个脑袋瓜子,亮晶晶的像个大灯泡似的,她表示有些欣赏来。
再者,她的骨子里头,可是江南水乡的汉家小妹妹,根正苗红的纯汉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还好,她被清穿使者送到大清朝,没有变了性别,没有变成一个男人,不然她真的受不了的,让她每天顶着一个六十度的“大灯泡”出门,动不动的就要剃头,她会疯掉的。
还是咱做女人好,清宫剧里面的那些嫔妃们的旗头,有一些可是挺好看的,雍容华贵,典雅大方。
胡七怔了怔,疑惑不解的抬头望向清漪,压抑着心中的激动,一脸紧张的道:“格格说笑了,奴才卑贱之躯,配不上格格的赞美。”
虽然他并不太明白,眼前的格格,四阿哥未来的嫡福晋,话里头的帅气,霸气,霸道总裁是什么意思,但是直觉告诉他,格格并没有觉得看他一眼,是污了双眼的......
格格果然如四阿哥所说的那般,人美心善,便是他这般身体残缺之人,也是没有瞧不起!
“哪里哪里,你的确长得不错,是本格格喜欢的类型........”清漪摆着手,笑盈盈的道,越说到后头,声音越小,几乎是细弱蚊蝇的。
虽然不得不承认,她挺喜欢眼前这暗卫胡七的美色,但是如今的她可四阿哥未来的嫡福晋,红杏出墙这样的事情,她是万万不能做的。
四阿哥虽然头上的那啥金钱鼠辫,阴阳头,她有些接受不了,但也是妥妥的唇红齿白,小奶狗一枚啊!
暗卫胡七,脑袋都快低到地上去了,面红耳赤的。
格格,他们四阿哥未来的嫡福晋,怎么能这样呢?格格竟然调戏他,这要是被四阿哥知道了,他小命只怕是不保的.......
虽然自己很小时候便净身成了小太监了,但是被未来的福晋,说是喜欢的类型,四阿哥那边知道的话,怕是会不高兴的,主要奴死,做奴才的不得不死,自个儿死了也就罢了,可万一要是因此牵连到家里人,那可如何是好啊!
咬了咬牙,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暗卫胡七,硬着头皮道:“回格格,属下是十年前净身入宫的小太监,因为筋骨不错,被选入暗卫营训练,三年前被安排到四阿哥身边,暗中保护四阿哥的安危......”
自己揭露自己伤疤,暗卫胡七心情十分的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