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他们天资还可以,但还没有到那种逆天的地步,所以他们能活下来。
而那种逆天级别的,都一定是宗门首杀的对象。
例如李宁,如果有一天闻道天宗出事了,她不说是最先被干掉的那个,但是也绝对是在最前面那几个,错不了。
要不然宗门不会放她出来一下,就一堆人手的往她身边派,唯恐她一个不小心就折在外面。
没有成长起来的天骄,就什么都不是。
前提是不给这些天骄时间。
否则,他们能掀起多大的波澜,谁也不知道。
曾经不是没有被灭的势力,因为逃走一个核心,逆天级别的天骄,一个纪元过去了,人家潜伏忍耐,终于一朝修炼有成,一人就干掉一个诸天级别的势力,重建昔日宗门。
那真是一部血和歌的可歌可泣的历史。
所以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哪个势力敢对对家势力的天骄小觑了。
要端了别人的老家,那个位数的天骄比那些个什么长老都要重要。
最强大的战力干掉后,接下来就是那天骄了。
闻道天宗,自然也不例外。
昔日对家的两个圣子,是掌门亲自直接出手杀了的。
这种时候,也无所谓以大欺小了。
当时幸好出手的是掌门,否则换做其他长老,可能就要让他们逃了。
当时掌门既遗憾也庆幸。
遗憾的是他一手扼杀人族的天骄,庆幸提前给宗门扼杀未来的危机。
人族自古以来就是内战不休,可是在道争上,谁也无法手下留情。
不一会,那三个人就被书给制住了,并且没有怎么破坏会场。
李宁见了颇为满意,她可不想被人找上门来说要赔钱,辣鸡归辣鸡,但是不能说人家坏就能随便破坏人家的个人财产吧。
打坏了别人的东西却不赔钱,那岂不是和辣鸡一样辣鸡。
李宁可是一个很讲究原则的人,从来都是以身作则的范例,所以最好能不赔就不赔。
而且破坏个人财产属于故意破坏财产罪的行为,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情况下。
损坏他人价值4000元财产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就是把人民币和灵石一比一的比例算,这会场可能就要几万灵石了,因为这是一件法器啊!
虽然现在没有法律束缚,但是身为公职人员,李宁绝对是把法律刻在心里的,明知故犯这种事情,就算是在异世界,也是不可以的。
迂腐不迂腐的问题,端看个人如何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