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风情万种的老板娘衣裳不整地从里头出来了,她喊住了我,问我要买些啥。
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买一瓶水。”
老板娘伸出了她的纤纤玉指,从架子上了拿了一瓶可乐给我,我问她好多钱,她死活不收钱,说都毕业了,算是她请我的。
但我不傻,我晓得她的那个意思,我将三块钱扔在了她的柜台上,转身跑了。
第二天,我就被请到了派出所。
派出所那个二五眼子警察,他愣说我头天晚上抢了小卖部的钱。并且还绑了老板娘两口子。
我那个冤啊!
我一开始死活不承认,但我那个时候毕竟还是学生,我百口莫辩。
再加上那个生得五大三粗的警察,对我动了粗。
我在派出所呆了好几天,被那个警察折磨得生不如死,我实在受不了,就招了,说都是我干的,求他放过我。
我就这么被屈打成招,我那时候单纯地认为,只要我招了,一切就没事了,也不是什么大事,最多关个几天就OK了。
没有想到的是,我不光丢了名声,连大学的校门也将我给拒之门外了。
那是我人生以来最为痛苦的一段时间,我对于我的人生看不到任何希望。
我开始消沉,越来越消沉。
我十多年的隐忍就在那除夕爆发了。
我曾经有一个姐姐,她在八岁的时候突发疾病死了。
上小学的时候,同学们都不跟我玩,不晓得从哪里传来的风言风语,说我姐姐是因为跟我争一颗糖吃,被我给弄死了。
那时候的我才是一个六岁的孩子,小的时候又因为早产比同龄的孩子矮小很多,我能弄死一个人吗?
但这一种流言总是散不去,我也无能为力,我变得越来越孤僻,不光同学们不跟我玩,连老师也对我十分不待见。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同桌拿来学校上交的学费不见了,他一口咬定是我拿了他的学费。
那天,我刚好拿我攒了好久的十多块钱,本来打算放学后去学校对面的文具店买那一只我好久就想买的钢笔。
班主任不分青红皂白,也认为我的那些钱就是我同桌的学费。
他将我连拉带拽地给弄进了校长办公室,当时的校长,他姓洛。
洛亚,我想你应该知道为什么人是我的猎物的原因了吧!
洛校长虽然没有班主任那么野蛮粗暴,但他也并没有听我的辩解,单方面听从了班主任的说辞,直接让我写一份检讨,并且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读那一份检讨。
幼小的我没有能力反抗,当我站在台子上,下面的那么多学生还有老师的眼神全都变成一把把无形的利刃,足以将我给杀死千百遍。那个时候,没有人认为我那情不自禁流下来的泪水是无声的反抗。
我那个时候在想,为什么没有人听我辩解?为什么他们总是以偏见的目光来看待人?
我以为我拼命的学习,成绩好了老师和同学们会对我另眼相待,但是我想错了,我在他们眼中变成了怪胎,一个性格古怪的书呆子。
比我低年级的小朋友,甚至编了骂人的顺口溜在我放学的路上大声地唱给我听。
而我只能一声中吭地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