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雨就依据季明的头型,给他提了几个意见。
其实,范雨也是胡说八道。
其实,季明也就是逗他说说话,让他放松一下而已。
但是,当季明看到范雨说起自己的职业时,掩饰不住双眼的亮光与话里话外的自信时,季明觉得,自己的情绪似乎也被这个神采飞扬的小伙子感染了。
季明就觉得这个小伙子挺精神,也挺有亲和力。
这时。
向幼晴从厨房里端了两碟辣椒酱出来了,她把酱放到餐桌上,过来客厅招呼道:“吃饭了,过来吃饭了。”
吃饭。
早吃早回去。
范雨跟在梅霖后面,走到餐桌前,老阳已经坐在靠墙的餐椅上了,季明挨着他坐了。
梅霖把他俩旁边的两张椅子拉了出来,让范雨紧挨着自己坐下,她把靠厨房那边的两个位置,留给了自己的爸妈。
向幼晴也坐了下来,用汤勺从桌子中间的一锅汤菜里,舀了一点热汤浇在两只酱碟里,拿筷子拌着。
梅武堂则去酒柜里取了一瓶白酒出来,又拿了四只酒杯,他拧开瓶盖,倒满杯子,朝老阳、季明与范雨面前,一人递了一只。
范雨赶忙欠身双手接了。
梅霖扯了扯他的衣服:“坐着就行了,别老是起来。”
梅武堂意味深长地看看自己的女儿,笑着对范雨道:“坐着,坐,不要起来,别拘束,别客气,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他先介绍了老阳,老阳是他现在的合作伙伴,也是他当年提携带出来的一个朋友,两人关系相当不错。
接着,又介绍了一下季明,季明跟梅武堂有亲戚,是亲戚关系,季明是梅武堂一个远房姨妈家的表弟,平时跟梅武堂私交不错。
梅武堂又对老阳与季明介绍了一下范雨:“这一位是……霖霖的朋友。”
梅武堂虽然省略了那个男字,不过,老阳和季明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
什么朋友。
明明就是男朋友好嘛!
范雨左手捏着那只酒杯,打量了一下桌子上的菜。
一大盘子辣椒炒小鱼,一大盘子肉末酿苦瓜,一碗肘子肉,一碟蒜蓉炒菜心,中间,一大锅汤菜——牛肉芹菜加粉条蘑菇肉丸子,另外,锅里还放了一只菜撑子,上面放着一碗芋头扣肉。
哇!
大餐呀!
一桌典型的农家大餐。
看来,即使梅武堂生意做得很大,他依然还是保持着骨子里的本色,就连饭菜,也依然大碗大碗的,那么朴实接地气。
其实。
梅武堂也可以请在座的所有人去五星级饭店里去吃,没问题,掏钱的时候,他绝对眼睛都不眨一下。
梅老板。
有钱。
可是,今天他过一个小生日,却选择了在家里招待客人。
这其中的意义,范雨并不懂。
不过。
老阳与季明懂。
他俩能在梅武堂家里吃饭,哪怕没有这些大鱼大肉,仅仅就是炒个醋溜土豆丝,炸盘花生米,他俩也会感觉很高兴。
也会觉得,比在五星级酒店更有意义。
梅武堂在自己家招待他们,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梅武堂是把他们当成自己人的。
梅武堂端起酒杯:“来,大家一起举杯,喝一盅!”
范雨连忙跟着他举起了杯,看见梅武堂三个人都干了杯中酒后,他一仰脖,也把自己的酒干了。
哇!
这酒。
不是一般的烈呀!
火一样的酒水顺着范雨的喉咙流进了他的胃里,辣得范雨偷偷吐了吐舌头。
梅霖抿嘴笑着。
向幼晴挟起一根酿苦瓜,放在范雨的碗里招呼他:“尝尝这个苦瓜,我酿的。”
好吃。
丈母娘做的菜,当然顶呱呱。
梅武堂连着敬了三杯酒,这是规矩。
三杯下肚,范雨觉得这酒,倒没有第一口那么冲了。
看来,一个人肠胃的适应性也是极强的。
老阳满面红光,看上去,脸上的笑容比他自己过生日都要更加开心似的,连眼角眉梢那些细细小小的鱼尾纹都笑开了,他端起酒杯,对梅武堂敬着酒,说着祝福与吉祥的话:“来,老梅,祝你生日快乐,越来越年轻。”
开玩笑。
谁不想越来越年轻,谁都不想老,老阳的话让梅武堂挺高兴,两个人一碰杯,“嗞嗞”两声,都干了杯中酒。
待大家吃过几口菜,季明也赶紧举杯敬梅武堂,他那张白白净净的面皮,此时虽然喝了几杯烈酒,却没有像老阳那样泛红,却变得有点黄了。
季明的话干净利索:“表哥,生日快乐。”
梅武堂点着头,一张干瘦的脸上,因为带了笑容,看上去倒像秋天的枯枝因为风的缘故变得十分生动了。
他端着酒杯,跟季明碰了碰,两个人同时一饮而尽。
范雨就有点坐不住了。
他们都已经敬过梅武堂了,怎么说,也轮到他范雨了,范雨就在心中酝酿了一下该说的话,嗯,就这么说。
他看见梅武堂和季明的杯子还是空的,忙有眼力见地给他俩斟满杯中酒。
两个人同时用手虚托了托杯身,以示礼节。
范雨举起自己的杯子,又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的脸被酒蒸得红红的,看上去倒有三分憨态了:“叔叔,我祝您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祝您生日快乐。”
哈哈!
原来。
范雨精心准备了一下的祝福语,就是这两句呀!
当这几句如同炒豆粒般嘎嘣脆的话从范雨嘴巴里蹦出来后,一桌子人都笑了。
梅武堂笑着冲他摆了摆手,示意范雨坐下。
向幼晴瞥了老阳与季明一眼,然后转而对范雨道:“就坐着吃,别老是站起来,到了这儿,随便一点。”
范雨点点头。
他会随便的,但不是今天。
今天,第一次登门,他怎么能真的拿自己不当个外人,真的随便呢,是吧!
范雨又挟了一根苦瓜。
向幼晴酿的苦瓜,味道确实好,主要她拌的馅子好,范雨咬了一口嚼着,觉得那个馅子中,除了猪肉,还有香菇,马蹄,似乎还有米花。
范雨感觉未来丈母娘做的酝苦瓜,比自己的亲妈做的要好吃,他三口两口,将第二截苦瓜又消灭掉了。
梅霖只挟了最小的那一根,她吃苦瓜,不喜欢吃皮,只喜欢吃馅,她的口味爱好,倒跟许多小孩儿极其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