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就要抱着余麦麦离开肇事现场。
看到如此护短的老妈,余凡又是一阵头疼。
其实他倒不是有意凶麦麦,毕竟麦麦也是他的心头肉,平时拿来疼都舍不得,咋可能专门凶她嘛。
可是在一些必要的原则性问题上,这个时候就不是凶不凶的问题了。
这个时候必须狠下心来,然后给他讲道理,让她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不对的,这样以后在下次遇到同样问题的时候,这才能避免再犯。
而且对此,余凡的一贯态度就是一次性到位。
省的你每次不轻不重的她说完后,她转身就给你抛到了九霄云外。
“妈,你不能总是这样吧。每次一遇到事儿就护短,那以后谁还敢来说她了,那谁又来教她规矩哟?”余凡辩解了一句。
哪知道他这句话刚说出来,立马就被老妈给怼了回来:“有你这么教人的么,不会好好说话啊?”
“我要好好说了,她也要听啊。之前那么多次,说了转头就忘了,你又不是没看到。”
“那也不能凶啊,你好好说不行啊?”
“不是好好说不好好说的问题,咱一家人总得有人唱红脸,有人唱黑脸吧。要不然大家都溺爱她、宠着她,那她以后尾巴还不翘上了天?那她还会怕我们敬畏我们?那我们以后说话还会管用?”
余凡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问得张淑群哑口无言。
不过没事儿。
在儿子面前她张叔群不对也对,反正面前是他儿子又不是外人,不是吗?
想到这,张淑群气势又是一凝,强行解释道:“她还是个孩子啊,她哪儿懂这些道理。”
得!
“她还是个孩子”这种金句都被老妈给彪了出来,余凡也是彻底无语了。
先不说张淑群的年龄了,那都是五十多的人了。就单论余凡自己,那也是二十大好几的人了,这种年纪在余麦麦面前,那她就怎么都是个孩子好不好。
不仅如此,哪怕是以后她长大了,可余凡张淑群一样年龄跟着涨啊。
孩子在父母面前,那就永远是一辈子的“孩子”好吗?哪怕是到她老了,到她不在了,那也永远改变不了这个事实的啊。
所以老妈说的这句话,压根儿就是个病句。
至于另外一个情况,认为余麦麦才两岁多,还小得很,这种结论。
余凡已经不下数十次的给老妈说过了,孩子自打他会说话、能说话、有自己的主观臆断开始,那就千万不能再把她当成孩子看待了。
因为他们已经开始自己思考问题,甚至是知道自己的喜好,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这些都是非常清楚了。
所以对于他们这时候的教导,一定不能当成什么都不懂来处理。必须要当成小大人来出来了,让平时的行为习惯从这个年纪开始给他们渗透。
要不然,也不会有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这句话了。
不就是因为这个年龄正是固化他们行为习惯,教会他们世界观的时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