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瞧这个地方,怎么会有伤痕呢。”老仵作有些好奇地指着童轻舞的左膝盖内侧。
伤痕?
三人互相看了一眼,不禁严肃了起来。
老仵作手指的地方,其实看起来也不大像一个淤青,但是这个部位也明显不像是会出现尸斑的地方。
说着,他拿出一把有些粗糙但十分小巧的刀,飞快地划开一个很小的口子,再把刀尖伸进去剥开皮肤瞧了瞧。
一旁的小厮心都快跳出来了,说好的不破坏尸身,这老仵作怎么还是把刀拿上了!
“皮肉正常,这不是伤痕。”老仵作把刀擦干净放了回去,有些捉摸不透地嘟囔道。
“这位小哥,请问童姑娘平日里练武或是性格活泼吗?”朱谦转头问一旁的小厮。
小厮愣了一下,然后摇头否认:“我们家姑娘最是守礼,虽然是活泼了些,但从不会上窜下跳,更没有听说受过伤,更别提留下疤痕,听伺候姑娘沐浴的婢子们说,姑娘身上没有一块有瑕疵的皮肤!”
他的语气十分笃定,不管别人怎么想,荼悠是信的,在她的记忆里,童轻舞是那种手指划伤了都恨不得紧张地要卧床静养的女生,说她活泼,也不过是热爱社交。
“即如此,那么这恐怕是一个胎记。”老仵作肯定地说道。
胎记?
“不可能!我们家姑娘没有胎记,就算是有,也不可能在腿上!”小厮几乎是脱口而出地反驳。
突然间,荼悠、长孙信和朱谦看向床上的童轻舞的表情都变了。
不,搞不好,这个人不能被叫做童轻舞!
这不可能吧!
三人很快就尝试否定自己的看法,但他们刚这么想,老仵作又有了新的发现。
“这里恐怕也是个胎记。”他已经把尸体翻了过来,指着脖子后的一处拇指盖大小的红斑说道。
这块红斑很难被看出来,但还是能从红色的尸斑种依稀分辨出来有一小块的皮肤比周围要深。
“这更不可能!我们家姑娘及笄了,平日里最喜欢把头发挽起来,如果后脖子处有胎记,肯定早就被发现了!”小厮不可置信地看着老仵作,一副觉得他在胡扯的样子。
“老夫也就能看出来这些了,这位姑娘确实是服了毒,但是致命伤也确实是这脖子上的伤口。”老仵作撇了撇嘴,觉得别人怀疑他的技术,不愿再多说。
“有劳小哥,我们已经掌握了些许线索,先回刑部去了,还请童大人好好保存二姑娘的尸身。”长孙信斟酌了一下,对小厮施礼,然后给朱谦和荼悠使了个眼色,带着老仵作溜了。
老仵作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上司让他走,自然就是走了。
其实打断验尸并不太好,不过验到一半,他们听到的消息,足够让他们不用听完后续。
“窦大人!”一回到刑部,长孙信就喊道。
窦永成很少见长孙信这么急吼吼地,赶忙跑了出来:“怎么啦?童府发生什么了?”
长孙信进屋一口喝完了一杯茶水,压了压惊,才开口:“去把童二姑娘的画像送到之前那个大娘那里,问是不是他们家姑娘!”
窦永成一头雾水地看着长孙信。
那个童二姑娘?大娘?她姑娘?这三个人有什么关系吗?
“快去!晚了要来不及了!”长孙信头一次这么着急地催促谁。
窦永成也管不上问清楚,间荼悠和朱谦的表情也不大好,于是赶忙点头,迅速去照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