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色三岁时便送来了他身边,与他一起长大。
是他的贴身保镖。
两人就如主仆般。
“我才不这样觉得呢?”玫色一脸坚定,“我就是觉得少主写的最为好看。”
齐亦烆一噎。
面对玫色这样的谜妹,没则。
不过,他想到白夕,忍不住笑了,柔声的问道:“那你觉得白夕写的毛笔字呢?好看吗?”
白夕也会写毛笔字,而且写的非常不错。
与他有过之而无不及。
“白夕小姐写的毛笔字自是不错。”玫色柔声回道。
她见过白夕写的毛笔字,很漂亮。
“那你觉得我写的更好,还是她?”齐亦烆柔声问。
“这个?”玫色为难了。
“她对不对?”齐亦烆见此,忍不住问道。
玫色咬唇,没有回。
“所以啊,我一定不是这个世界写毛笔字最好的人。”看到玫色这样,齐亦烆也就以为她觉得白夕写的毛笔字更好看,故而,这样说了。
“不!我依然觉得少主写的毛笔字才是最好看的。虽然白夕小姐的毛笔字很不错。”玫色不再沉默,反驳了齐亦烆。
齐亦烆再一噎。
因为他一直觉得白夕的毛笔字写的比他写的好看。
玫色看到齐亦烆如此,迟疑了一下后,忍不住问道:“少主,你这么早就起来抄写王羲之的《兰亭序》是要送给白夕小姐吗?”